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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00000451944158Y/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4-11-01 来源:涪陵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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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管理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预警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灾害共享数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自然灾害监测网络、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及各镇街和涉及部门防灾应急工作站的建设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并提供决策建设和技术支持;负责防灾应急准备和灾害敏感单位的认证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预警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重庆市涪陵区气象局代管,挂重庆市涪陵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重庆市涪陵区防雷中心牌子。2023年有财政供养人员5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3.61万元,支出总计73.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3.61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6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45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调减了部分在职人员薪酬。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万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调减了部分在职人员薪酬。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7万元,占1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40.8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人员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3.63万元,占4.9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55万元,占78.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减少6.09%,主要原因是追减了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3.26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6万元,增长39.3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1人的人员经费预算,且在职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维持单位业务开展所需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无偿使用上级管理单位涪陵区气象局资产,且涪陵区气象局资产根据双重财务体制改革要求不纳入部门决算报表,故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468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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