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需求调查。组织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服务,组织参加上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配合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开展盲人按摩业务指导和服务。负责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对残疾人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医疗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和适配服务。负责开展低收入残疾人户基本情况和从事生产项目的调查,制定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推动全区残疾人小康进程。完成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在职人员8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2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5.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4.9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4万元,比2023年减少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4万元,比2023年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项目支出等。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夏玲
联系方式:023-7230781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