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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599247383U/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大
  • 成文日期
  • 2025-02-11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5-02-11 来源:涪陵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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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机关的职权,主要是:负责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充分做好会议前的准备服务工作;通过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行使国家权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保持同本级人大代表的经常联系,做好代表各项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及时办理和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实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工作;随时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强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决定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等。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42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2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1.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31.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42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3.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1.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31.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3.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3.95万元,比2024年减少13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95万元,比2024年减少114.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3万元,比2024年减少17.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全区人代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预决算审查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该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考察;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公务接待活动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起车辆保险费及单笔2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费不再由财政统一支付,由本部门自行承担;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2025年均无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6.72万元,比上年减少17.77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榕玲                                              联系方式:72813253

附件: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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