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征地事务中心承担全区征地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拟订、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征地补偿安置的政策宣传;承担拟征土地现状的清理调查、登记造册和数据汇总;承担对征地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调查、认定;承担征地住房安置人员的调查、安置等相关工作。
2.承担征地范围权属、地类等的复核及补偿费用测算相关工作,承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补偿安置款兑付相关工作。
3.配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4.负责征地实施档案的搜集、归卷及管理;负责征地实施相关情况统计、上报;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工作。
5.负责征地实施类纠纷及信访案件的调解处置工作;负责征地实施信息公 开、答复;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工作;配合司法强制执行及善后处置。
6.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涪委编委〔2020〕157号文件批复的内设机构为4个。具体为:综合科、法制科、征地科、安置科。调整核定事业编制数为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 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本单位现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在编在岗22人,劳务派遣12人,退休6人。因本部门仅含区征地事务中心本级单位,部门决算数据与区征地事务中心本级单位决算数据一致,故部门决算公开后,区征地事务中心本级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7.70万元,支出总计427.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9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9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70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2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9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其中:基本支出427.70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7.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5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5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6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为年底追加预算,故造成此差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5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6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为年底追加预算,故造成此差异。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44万元,占1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5万元,增长37.45%,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为年底追加预算,故造成此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22.35万元,占5.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剂收回0.1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7.17万元,占7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20.74万元,占4.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剂收回0.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3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薪资及社保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支出等。公用经费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8万元,下降87.68%,主要原因是用单位其他资金开支公用经费,根据涪财政发〔2017〕737号文件规定将本单位非财政相关支出按照预付科目核算,决算列报口径为支出科目,故造成此差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10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用单位其他资金开支“三公”经费,根据涪财政发〔2017〕737号文件规定将本单位非财政相关支出按照预付科目核算,决算列报口径为支出科目,故造成此差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1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10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用单位其他资金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根据涪财政发〔2017〕737号文件规定将本单位非财政相关支出按照预付科目核算,决算列报口径为支出科目,故造成此差异。
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3019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征地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