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涪陵区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着力推进各项改革,完成了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和第44次会议批准的本级调整预算,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区财政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①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3951万元,增长11%(同口径,下同),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69717万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20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109867万元、调入资金26513万元后,收入总计1612048万元。
②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0989万元,下降7.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267万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79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1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40611万元后,支出总计161204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①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6052万元,下降49.1%,完成调整预算的59.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58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89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229127万元后,收入总计709917万元。
②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3218万元,下降22.0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995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89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215291万元后,支出总计709917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①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05万元,增长96.6%,完成预算的250.1%,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811万元,收入总计12816万元。
②支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5万元,增长96.6%,加上结转下年项目支出2811万元,支出总计12816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2016年,区政府对全区政府债务实行了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并通过盘活资产、加快成熟地块出让和闲置资产处置等措施,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可控。2016年市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01.1亿元,年末实际政府债务余额100.4亿元,比2015年增加15.3亿元,政府债务主要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益项目建设债务。
(二)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①收入。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342万元,增长1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69717万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20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95865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26876万元、调入资金26513万元后,收入总计1454313万元。
增减较大的收入项目及原因:增值税增加5550万元,增长12.9%,主要是营改增全面试点从5月1日实施,同时市上调整了增值税的分配比例所致。企业所得税增加8451万元,增长26.3%,主要是页岩气勘探开发公司当年缴纳所得税较多所致;资源税增加11070万元,增长45.8%,主要是页岩气产销量大幅增加所致;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12233万元,增长65.9%,主要涪陵烟厂、太极集团、三爱海陵、华晨鑫源等企业“两税”增加较多所致;土地增值税增加5074万元,增长83.6%,主要是2016年集中清理缴纳土地增值税所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少10364万元,下降34.1%,主要是2015年同期国投集团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垫高了基数所致;营业税减少3076万元,下降12.2%,主要是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政策所致。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1269万元,增长27%,主要是新区开发集团缴纳较多配套费所致;罚没收入增加6963万元,增长88.2%,主要是交巡警和法院取得较多罚没收入所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67819万元以及其他收入减收69466万元,主要科目列报之间的调整所致。
②支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8263万元,下降8.7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267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支出551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79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1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20407万元后,支出总计1454313万元。
增减较大的支出项目及原因:医疗卫生支出增加18173万元,增长11.5%,主要是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标准及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3134万元,增长27.8%,主要是举办第五届市运会所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794万元,增长11.0%,主要是公安民警待遇提高、警衔补贴增加所致。债务付息支出增加2769万元,增长55.4%,主要是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增加,付息增多。农林水支出减少62310万元,下降47%,主要是从2015年开始我区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垫高了支出基数,同时按照市上要求从2015年起实施权责发生制列支,导致2015年支出规模加大,结转到2016年的支出大幅减少。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大幅减少的原因也是从2015年起实施权责发生制列支,导致2015年支出规模加大,结转到2016年的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①收入。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423万元,下降51.5%,完成调整预算的64.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758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8900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1767万元、上年项目结转175473万元后,收入总计578401万元。
基金收入下降较快项目及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218533万元,下降68.3%,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全区土地交易不活跃。
②支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054万元,下降6.6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995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支出306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89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56256万元、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26513万元后,支出总计 578401万元。
基金支出下降较快项目及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支出下降52694万元,原因是一方面是三峡后续项目支出进度偏慢,另一方面是从2015年起实施权责发生制列支,导致2015年支出规模加大,结转到2016年的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①收入。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05万元,增长96.6%,完成预算的250.1%,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811万 元,收入总计12816万元。
收入增长较快原因:主要是国投、能源集团等公司上缴企业利润增多。
②支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5万元,增长96.6%,加上结转下年项目支出2811万元,支出总计12816万元。
支出增长较快原因:支持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力度增加。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报告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决议,按照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的要求,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努力增收节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乡镇(街道)财政工作的指导,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积极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一,支持经济发展,着力财源建设。围绕“城市攻坚年”主题和“3151”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作用,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不断增强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通过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实施“营改增”改革减轻企业税负2.8亿元,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和页岩气开采补助政策,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拨付资金7208万元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设立300万元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专项资金、2000万元“助保贷”风险补偿金、5000万元出口退税应急周转资金、10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等措施,以及对政策性贷款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暂停、减免了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支持城市核心商圈打造及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重点商贸项目建设,增强区域性商业中心辐射能力,拨付资金3171万元补助微型企业补助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旅游综合开发,推动全区旅游提档升级;拨付资金2721万元落实房交会购房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房地产业去库存,推动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五是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页岩气示范基地建设,努力增加经济增长的财税贡献度。
第二,适应经济转型,努力增收节支。面对经济新常态和财政收入增长率由高转低的新情况,一方面努力克服实体经济复苏艰难增收压力大,以及“营改增”减税政策逐步显现的影响,坚持积极培植财源,狠抓收入征管,稳定收入增长。另一方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优化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狠抓收入组织工作,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分析,及时研究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和协税护税工作力度;建立非税收入预测台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的组织入库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共计争取到各类上级资金64.6亿元,有效增加了可用财力。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整合财力保民生。建立了盘活存量月报和定期清理制度,定期清理各类财政性结转结余,从基金中调入2.6亿元整合统筹用于当年急需的民生、“三农”、新增改革支出等方面。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收支平衡。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拨款进度管理;严格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节约财政开支,着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扶贫攻坚、公车改革、承办市五运会、公立医院改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等改革。
第三,提高编制水平,加强财政监管。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了预算编制改革和财政监管的力度。一是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系统改革,将部门预算纳入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预算单位项目库。二是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启动了部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涪陵区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同时试编完成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四是深化政府性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出台文件对代建费的组成、费率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了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标建库、随机抽取和严格考核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评审工作力度,全年审结项目595 个,同比增长32.8%,其中工程类审结项目560个,审减率为4.9%。五是严格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对全区政府债务实行了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并通过盘活资产、加快成熟地块出让和闲置资产处置等措施,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可控。2016年市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01.1亿元,年末实际政府债务余额100.4亿元,比2015年增加15.3亿元,政府债务主要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益项目建设债务。六是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制度,保障各项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第四,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依法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预算单位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时限,部门预算(决算)批复后20日内由各预算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细化公开内容,支出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涉及部门的重大事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与部门预决算同步进行,并对增减变化原因作出说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跟踪督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区级63个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另一方面,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了《涪陵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和《涪陵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了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所有不涉及基本支出的100万以上的项目都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有序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31个项目实施了重点评价或单位自评。探索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和科学安排预算的参考方法,逐步实现绩效目标的可跟踪、可评价、可公开。
第五,加强乡财指导,提升管理能力。适应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方式变化和“营改增”改革的全面实施,指导乡镇财政加强管理,主动适应改革挑战,促进乡镇财政良性运行。一是加强对乡镇指导。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乡镇领导和基层队伍预算约束意识,提高乡镇依法理财水平,增强乡镇发展活力。二是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按照“营改增”后调整市与区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了乡镇补助基数,确保其既有财力。三是支持乡镇促改革。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力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乡镇正常运转和营改增改革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用好用活有限财力,提高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开展乡镇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将乡镇建设项目纳入财政投资评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严控乡镇发生新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