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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367K/2021-0021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标题
  • 涪陵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1-04-12 来源:涪陵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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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涪陵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三篇大文章”等重要决策部署,有力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涪陵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审议意见。

   (一)战疫情,全力支持经济复苏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财政迅速调整优化预算安排、统筹调度资金,集中力量精准做好资金保障。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7282万元及时保障患者救治、防疫设备和物资采购、发热门诊改造、核酸检测能力提升等需求,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

同时,全力战复工,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0 条”、“复工复产 40 条”,将各项惠企纾困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拨付355万元,落实疫情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促发展的十二条举措。拨付571万元,用于17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贴息。全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租金454万元,惠及606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是及时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落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区新增减税超6亿元,社保降费15.3 亿元,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大力支持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打造数字经济,支持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及时兑现各项对企业的补助补贴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扶尽扶。全年及时兑付各类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资金超6亿元。

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修订《重庆市涪陵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将转贷应急周转金资金费率由0.2‰调至0.1‰。全年我区转贷应急平台共发放应急周转金34笔、1.61亿元;发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52笔、0.38亿元;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63笔、1亿元;发放“助保贷”4笔、0.13亿元。帮助企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二)强保障,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将“紧日子”过实。年初对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限额统一压减2%,年中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及时出台实施《关于实施强化预算管理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32号),并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涪财政发〔2020〕639号),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措施,明确了压缩财政支出的范围和量化指标。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3541万元,腾出财力用于“三保”支出。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完善就业创业扶持及奖补政策,稳定就业总量,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继续统筹失业保险基金,落实好援企稳岗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岗职工培训补贴等政策。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推进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改善办学条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5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74元。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均620元、496元。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旧房整治,不断改善居民居住品质。完善公交运营补贴机制,支持城市公交发展,提升市民出行舒适度和便捷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三保”能力评估,及时调度资金帮助困难乡镇(街道),确保乡镇(街道)基层运转正常,“三保”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全年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1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2.6亿元(比上年增加19.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4亿元,有效提升我区财政保障能力,有力保障了全区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园区基础设施等民生及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三)重绩效,持续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中央设立了特殊转移支付、发行了抗疫特别国债,为尽快发挥资金效益,财政部建立了直达资金监管机制,要求将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直接拨付到基层、到个人、到企业。为此,区财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完成直达资金项目分配,并纳入预算调整事宜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建立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月通报制度,促进直达资金尽快拨付到人到户到企业;配合审计监管部门开展财政资金直达区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审计检查,全程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整个流程进行监督,以审促改,边审边改,不断完善规范直达资金管理,提升直达资金效益。

二是着力规范区与乡镇税收级次秩序。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启用新开发的税收级次信息化系统,完善了区与乡镇税收级次划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对乡镇新成立的招商企业税收级次认定工作。

三是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涪陵委〔2020〕34号),在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的基础上,印发《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过程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涪财政发〔2020〕747号),选取11个区级部门预算单位的12个项目支出,首次开展绩效目标运行过程跟踪管理工作。并抽查62个2019年已执行完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各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四是严格执行预算公开评审制度。今年6月和9月分两次对年中部门单位申报的追加预算项目进行了集中公开评审,涉及25个单位30个项目,两次共申报资金2624万元,审减613万元,审减率为23.4%。并对2021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全面开展预算公开评审,预算公开评审实现全覆盖。公开评审时除审核其可行性必要性之外,重点关注项目的绩效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各预算单位“用钱先评审”的理念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意识。

五是深入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修订《涪陵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财政评审时间质量控制制度》等文件。取消中介机构库,全面从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确定中介机构,并明确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付费原则。认真做好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推进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评审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质量得到提高。全年完成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819个,审定金额67.15亿元,审减金额4.7亿元,审减率6.54%。

六是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实从细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印发出台《关于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73号)《涪陵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涪财政发〔2020〕840号)等制度文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加力度,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管控政府性债务,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杜绝违规举债,严禁无明确资金来源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上马,政府隐性债务保持零增长;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化债目标和化解方案,存量债务大幅减少,债务风险等级下降;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测,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将短期债务转为长期债务、高利率债务转为低利率债务,确保融资成本的降低和资金链条不断。

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工作,依法妥善推进非法集资风险分类处置,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趋势;协调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管理;统筹协调处置区内企业发生的债务危机,切实防范实体经济风险诱发输入性金融风险。

二是助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收官大决战”,全区现行标准下扶贫对象全部脱贫。全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99亿元,包含区级专项扶贫0.35亿元、整合资金1.7亿元,实现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金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模、扶贫资金投入总额“三个不减”。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逐步形成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事前资金安排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促进生产发展、化解疫情灾情等重点项目;事中资金监管严格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进度、项目绩效监控、资金使用检查等重点领域;事后组织落实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问题整改,实现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增效。在年底国家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估组给予我区“扶贫工作实、资金落点准、群众反响高”的高度肯定。

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投入资金4.04亿元,大力支持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次级河流整治,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置、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大力促进燃煤锅炉煤改气,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全面取缔野生动物养殖和城区活禽屠宰交易。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支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支持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1410万元,同口径(下同)增长1.3%。其中税收完成412687万元,下降3.8%(扣除新增减税因素后,增长5.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113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7234万元、上年项目结转741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45万元、调入资金150916万元后,收入总计1555323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0036万元,增长0.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59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7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73546万元后,支出总计155532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7679万元,下降10.6%。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72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29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352593万元后,收入总计1530403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5858万元,增长23.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442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3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29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311853万元后,支出总计1530403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2046万元,增长140.5%。加上上年项目结转1724万元后,收入总计33770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204万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66万元后,支出总计33770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0616万元,同口径增长2%。其中税收完成291126万元,下降1.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11392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272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7234万元、上年项目结转703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45万元、调入资金115579万元后,收入总计1382643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308万元,下降3.7%。加上上解上级75969万元、补助乡镇(街道)6969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7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65900万元后,支出总计13826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正常运转,提升依法依章程履职能力。拨付900万元,用于保障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国防支出3681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535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消防等单位履职需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拨付18622万元,用于政法部门刑事侦查、治安、禁毒、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其中:拨付76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拨付4929万元,用于聘请辅警人员,拨付4486万元,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拨付1070万元,用于公安留置支队运行。拨付3885万元,用于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公安机关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和基层派出所建设1662万元,区法院审判庭扩建项目2223万元。拨付87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村居法律顾问、司法行政基层示范阵地建设等支出。

——教育支出2086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支出,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均衡发展。拨付16299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15957万元,用于各类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拨付5357 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拨付2880万元,用于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和工作补贴。拨付4796万元,用于校园安保工程和寄宿制生活老师补助。拨付11740万元,对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财政资助。拨付7726万元,用于学校校舍维修整治、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拨付15724万元,用于各类学校建设发展。拨付18887万元,用于保障中职教育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175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科技、科普等事业支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基础研究、大数据应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专利资助、科学技术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事业支出。拨付705万元,支持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拨付860万元,支持举办广场文艺演出、开展流动文化进村社等各项文化体育活动。拨付2597万元,用于涪陵图书馆及少儿图书馆迁建、小田溪巴王陵遗址博物馆建设、文物保护维修、白鹤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程。拨付961万元,支持涪陵“双晒”活动和大剧院日常运行及政府购买演出服务。拨付610万元,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体育器材购买等。拨付709万元,用于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拨付8029万元,用于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拨付1692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拨付9368万元,用于落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政策。拨付6400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拨付5035万元,用于孤残儿童福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等社会福利事业。拨付5042万元,用于支持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拨付6289万元,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卫生健康支出1204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支出。拨付43737万元,用于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拨付8272万元,用于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拨付6685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拨付16677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支出。拨付4962万元,用于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拨付4728万元,用于落实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扶助等政策。

——节能环保支出1176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事业支出,页岩气开采补贴等。拨付97711万元,用于页岩气开发利用。拨付7191万元,用于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拨付3582万元,用于污水污泥处置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拨付 959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拨付1419万元,用于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行补贴。

——城乡社区支出488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城管等事业支出。拨付16835万元,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路灯照明、清扫保洁等。拨付2283万元,用于城乡垃圾收运处置。拨付316万元,用于城乡发展规划编制。

——农林水支出946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事业支出。拨付3228万元,用于生猪、水稻、青菜头收益等11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拨付710万元,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拨付1250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拨付10336万元,兑现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拨付4104万元,支持榨菜、中药材、柑橘、畜牧等特色效益农业,“三品一标”发展。拨付3813万元,支持专业合作社、土地确权颁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柑橘疫病、畜禽污染治理、动物疫病等。拨付6146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项目等。拨付资金5525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拨付4256万元,用于国土绿化提升工程、松材线虫防治等。拨付10961万元,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加固维护、江河堤岸治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等。拨付资金28309万元,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交通运输支出296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运输事业支出。拨付1020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拨付13792万元,用于国省县干道建设改造。拨付5199万元,用于公路桥梁维修保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以及公路应急抢险。拨付140万元,用于新能源车购车补贴。拨付538万元,用于农村客运营运补贴和保险补贴。拨付174万元,用于村邮站运行及监管补助。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7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支出。拨付8049 万元,用于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拨付24717 万元,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商业金融服务业等支出17094万元。拨付12315万元,用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发展。拨付810万元,用于支持重点商贸项目、统计监测、电子商务、会展服务、市场体系建设等项目。拨付2025万元,用于支持国际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外贸稳增长等外经贸发展。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5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气象等事业支出。拨付12186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2717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公廉租房支出。拨付5060万元,用于公廉租住房维护管理。拨付2730万元,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1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粮油储备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79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拨付2515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拨付933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拨付4303万元,用于消防业务和能力建设支出等。

——债务付息支出2486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一般债券利息等。

——债券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

——其他支出116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3756万元,下降30.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167231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173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290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317247万元后,收入总计1208461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335万元,增长35.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442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支出7458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29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013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262187万元后,支出总计12084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开发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城乡社区支出24888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拆迁支出。

——农林水支出6160万元。主要用于三峡后续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改善三峡水库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等。

——其他支出372295万元。主要用于按体彩、福彩规定用途的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和相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其中专项债券支出37亿元,主要用于我区文化旅游发展建设、涪陵综合保税区及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配套、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债务付息支出2915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专项债券利息等。

——债券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340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医疗设备购置、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置以及缓解疫情期间企业困难等。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2046万元,增长140.5%,加上上年项目结转1724万元后,收入总计33770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20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66万元后,支出总计33770万元。

   (三)重点报告事项

1. 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财政分配我区直达资金12960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40400万元,主要用于兜牢我区“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抗疫特别国债64000万元,主要用于抗疫支出,公共卫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正常转移支付纳入直达管理资金2220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运转、教育、医疗等政策性项目需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直达资金管理30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2.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0年,市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82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9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36000万元。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820731万元,在核定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8493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35800 万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率未超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市财政共分配我区政府债券资金5395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26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135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服务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8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9663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72052万元。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区财政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在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应对疫情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通过压减支出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在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的同时,通过加强预算统筹、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确保了“三保”、脱贫攻坚、创文创卫、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债务风险可防可控,管理改革推进有力。成绩来之不易,面对未来,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观念还不够牢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不够高;部分领域项目储备不充分,项目推进慢。预算管理仍不够精细,财政改革还需深化。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1年预算草案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

随着宏观经济继续恢复,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疫情的一系列应急性财政、货币政策会逐步退出,但是减税降费、让利于民的大方向不会变,新冠疫情的影响还会持续,今年财政收入仍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考虑经济增长、上年基数、减税降费等因素,预计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税收将实现中低速的恢复性增长。政府性基金收入受土地市场行情和现实条件影响则预期大幅下降。我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压力仍然较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会收缩。

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六稳”“六保”支出会继续大幅增加,一些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水平会继续提高。“一城三区两带”战略的推进实施,重大项目征地拆迁需要大量资金保障。财政资金保障压力会继续加大,一些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将只有依靠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解决。

总体上,今年全区财政仍是一个“紧平衡”状态,且紧的状态会进一步加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助推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全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预算编制主要思路

按照“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的要求,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争取资金,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保持财政的可持续性。

一是合理编制收入预算。收入预期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兼顾必要与可能。既要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又要考虑我区经济发展形势。

二是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将包括公职人员待遇、各类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人群在内的人员经费优先保障到位。

三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按2%压减各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根据区政府出台的“过紧日子”十条举措要求,总体按照30%压减培训、课题、规划、会展、会议等一般性经费。

四是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所有部门预算项目都编制绩效目标,并对重点项目实施现场公开评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调减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

五是扎实抓好资金统筹。统筹好三本预算、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落实。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区财政系统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努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财政新作为。

第一,抓好“开源”,努力筹集财政资金。加大税源培育力度,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培育税源,涵养税源,为财政增收提供源头活水。同时,抓好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抓实基金收入,特别是统筹土地供应,加快土地出让,增加土地收益。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和政策支持,增强全区财政保障能力。

第二,抓好“节流”,坚持过“紧日子”。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加强项目评估和绩效评价,调减低效支出、清理无效支出。优化支出结构,腾退资金保障民生重点支出。

第三,抓好“保重”,助推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涪陵“三个重要,一个支点”作用,积极融入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大力支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一城三区两带”战略。增加基本民生投入,加强困难乡镇(街道)支持力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第四,抓好“增效”,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坚决落实新一轮中央预算管理改革各项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建立完善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按上级要求及时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推动乡镇(街道)预决算公开试点,提升预决算公开覆盖面。

第五,抓好“风控”,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债务管理能力。持续优化政府性债务期限结构,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定期开展债务违约风险排查。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可靠,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资金链条安全。积极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强化债券发行项目的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汇编预计567952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441575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7415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81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调入资金159668万元、上年结转73546万元后,收入总计1407423万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6653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279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8100万元后,支出总计140742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汇编预计536000万元,下降10.3%,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769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000万元、上年结转311853万元后,收入总计994770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6310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000万元、调出资金149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99477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0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400万元后,收入总计10400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10400万元。

   (六)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02334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311505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74157万元、乡镇(街道)上解收入4200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81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调入资金159668万元、上年结转65900万元后,收入总计1276168万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8318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2791万元、补助乡镇(街道)支出520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8100万元,支出总计1276168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53283万元。主要是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正常履行职能基本支出需要。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2720万元。主要是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基本支出和正常职能运转需要,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教育支出安排186920万元。主要是保障教育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正常运转需要,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等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2252万元。主要是保障科技和科普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基础研究、科技转化、应用技术开发、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科学技术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2588万元。主要是保障文体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公共文化及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化产业、文物保护、体育事业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事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210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落实各类人员就业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老人和儿童社会福利、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供养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30061万元。主要是保障卫生健康管理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扶助政策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6609万元。主要是保障节能环保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需要,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支持页岩气示范基地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50487万元。主要是保障规划、城建、市政等单位事业支出需要,支持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转,市政设施维护、城乡垃圾收运处置等。

——农林水支出安排92723万元。主要是用于相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转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涉农惠农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江河堤岸治理、水土保持,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等。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39352万元。主要是保障交通运输单位基本支出需要,支持建设“四好农村路”,国省县干道建设改造,实施“三年交通基础设施战略提升行动计划”,公路桥梁日常维修保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惠人群乘车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55828万元。主要是保障国资、安全监管等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促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企业信息化改造、招商引资和国企改革等。

——商业金融服务业等支出安排4845万元。主要是保障商业、供销等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内外贸、金融和保障商贸重点项目支出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2211万元。主要是保障气象等事业发展需要,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治。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4723万元。主要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支持公(廉)租房维护管理,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946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支出。

——预备费安排15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26840万元。主要是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0000万元,下降25.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76917万元、乡镇(街道)上解436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000万元、上年结转262187万元后,收入总计672724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4105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等,加上上解支出120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672724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0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400万元后,收入总计10400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万元后,支出总计10400万元。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分重要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全区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作为,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美丽涪陵幸福涪陵贡献财政力量。


名 词 解 释

1. “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 “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 三保支出:指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

4. 直达资金:指纳入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管理,要求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预算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给地方的预算资金。个别用于基层的正常转移支付资金也可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

5. 特殊转移支付:指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设立的特殊转支付。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渠道,统筹安排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6. 抗疫特别国债:指2020年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疫情防控的特别国债。

7.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0.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1.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出的追踪问效和问责制度,对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运作程度、增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促进政府财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12. 预算公开评审:指在年初预算编制和年中预算追加过程中,采取成立评审组联合评审方式,对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的预算管理活动。评审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机构、区审计局等监督部门、区财政局等专业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相关专家等人员参与。预算公开评审范围包括所有区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分为区本级支出和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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