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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2-0099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1〕10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字 号: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1〕101号),对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为切实加强我区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行政机关职能,改进政务服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把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明确政策解读责任、范围和程序

   (一)明确解读责任。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行政区域政策解读工作。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行政区域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二)明确解读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其他有必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

   (三)明确工作程序。对拟制订出台的应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要同步起草送审政策解读方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当一并报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否则区政府办将予以退文。

三、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和渠道

   (一)规范解读内容。政策性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参照政策解读方案模板要求)。同时,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二)创新解读形式。解读形式可采取在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也可通过发布政策解读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及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发表解读文章等形式。要创新、拓展解读形式,除文字内容外,应结合实际,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属于解读范围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至少发布2种以上展现方式的解读材料。

   (三)拓宽解读渠道。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设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发布解读材料。同时也可通过政务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广告栏等平台,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政策起草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发布后的各方反映,认真研判、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四、其他有关要求

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司法局、区政府新闻办等单位适时对各单位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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