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4-00027
  • 主题分类
  • 交通;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4〕1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来源:涪陵区政府办公室
字 号: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解决我区停车设施部分区域供需矛盾,特别是缓解当前突出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充分挖掘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潜力,切实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专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着力提高存量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以及《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区委六届二、三、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群众基本停车需求,严格落实党建统领“885”工作机制,充分挖掘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潜力,提升停车资源集约效率,打造停车资源共享行业生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级民生实事和市委改革办确定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我区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资源的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新增错时共享停车泊位4500个(后面根据各区县完成情况实时调整),重点缓解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商圈等区域停车压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停车共享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试点推进。率先推进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资源对外开放共享,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资源按照原则不少于40%比例参与错时共享停车工作,具体参与车位数量,由所在地辖区乡镇街道进行统计认定。各乡镇街道要于2024年3月30日前,全面排查统计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确认共享底数(附件2);要持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不间断收集辖区内共享停车需求,建立供需动态台账(附件3)。重点安保单位、敏感单位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单位,可以不参与错时共享停车。

   (二)定向共享、信息认证。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有相对固定停车需求的车主采取定向错时共享的合作模式,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定向共享需进行车主信息认证,由共享车位使用者的单位或社区对车主(车辆)信息进行认证。共享车位使用者应与停车资源提供单位签订共享协议(协议模版见附件4,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进行内容调整)。

   (三)统筹推进、属地为主。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有效发挥开展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的牵头统筹作用,加强对共享停车管理服务指导,积极推进全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做好共享需求对接、共享车位施划、共享模式确认、共享协议签订、共享服务管理等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完成停车备案,区城市管理部门要主动做好备案指导服务工作。

   (四)市场运作、专业服务。为充分发挥共享停车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取市场化有偿共享的方式,收费标准应在政府指导价下,根据停车资源所在区域,参照周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优惠收取。共享停车资源应根据各自情况,可选择白天、夜间、周末、节假日等不同错时共享时段,一般情况的定向错时共享停车时段为工作日18︰30至次日8︰00,非工作日24小时全天共享。各共享停车场的收费主体原则上为该停车场产权人或管理人,并负责在开展定向错时共享停车的车位上增设“共享车位”专用标志标线(具体标准见附件5)。逐步探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资源交由区级国有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错时共享停车作为全市2024年十五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已纳入2024年“民生报表”指标体系督办管理。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关注群众需求、改善社会民生、规范交通秩序、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来推进错时共享停车工作,自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时间节点,提高工作质量。区城市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评价标准,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专班推进,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部署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迅速推进开展相关工作,认真梳理排查现有停车资源,动态建立定向共享停车台账,会同辖区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推进错时共享停车工作。同时,要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错时共享停车工作。

   (三)创新机制,赛马比拼。各乡镇街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等各方力量,探索推进停车资源集约利用的有效方法,打造运行顺畅、便民惠民、安全有序、具有辨识度的错时共享停车新模式。根据区级总体目标任务,以属地为主进行进一步任务分解,各乡镇街道的具体任务数量见附近1,第一到第四季度计划任务量分别为:10%,30%,30%,30%。各乡镇街道推进定向错时共享停车工作将纳入全区城镇综合管理进行重点考评,实行季度晾晒、赛马比拼、奖优罚劣。

   (四)注重宣传,有效报送。要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网络媒体进行宣传造势,扩大错时共享停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增强全社会文明停车意识,提升盘活停车存量资源,切实形成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区城市管理局要深入挖掘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好调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于每季度末月20日向区城市管理局报送相关资源(具体要求见附件5),联系人:吴金国,联系电话:18723813339。

特此通知


附件:

1.乡镇街道定向错时共享停车工作任务分解表

2.涪陵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统计表

3.涪陵区共享车位需求统计表

4.涪陵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定向错时共享停车协议(模版)

5.共享停车季度考核相关说明和材料报送要求

6.共享车位标识示意图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