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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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涪陵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

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涪陵府发〔2021〕21号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管理河道,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生态安全,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渝水办河〔2020〕16号)有关规定,我区已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划界复核工作,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界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24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渝水河〔2012〕2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划定。

二、划界范围

(一)河流21条(涪陵辖区范围段,下同):长江、乌江、大溪河、黎香溪、渠溪河、油江河、麻溪河、碧溪河、小溪河、后溪河、上桥河、清溪沟、同乐河、袁家溪、珍溪河、岔河、白水河、枧溪河、龙塘河、盐石溪、羊石溪。

(二)水库8座:大溪河鱼跳电站水库、黎香溪八一桥水库、黑塘水库、清溪沟白龙水库、河边水库、下竹林坝水库、同乐河新桥水库、袁家溪衡生湖水库。

三、划定成果

2013—2018年,涪陵区完成长江、乌江、大溪河等21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境内河段长550.80公里,实际划界河段长498.90公里,划界岸线长1199.70公里,设置界桩2233处、公示牌248处。纳入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水库8座,水库划界成果已统计在河道划界成果内。具体成果如下:

(一)长江:划界河段长度78.5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245.31公里,设置界桩305处、公示牌33处。无堤防河段(龙头港及北拱社区河段除外)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河道管理线,其中龙头港及北拱社区河段结合实际管理需要,按长江委对龙头港建设的批复文件控制坐标点划定。有堤防河段包括蔺市堤防(黎香溪以下)段、江南堤防段、江北堤防段、江东堤防段按堤防工程堤顶向外(堤防背水侧)平移5米划定河道管理线。

(二)乌江:划界河段长度31.0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82.20公里,设置界桩111处、公示牌12处。无堤防河段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河道管理线。有堤防河段包括江南堤防段、江东堤防段、白涛堤防段(左岸)、白涛堤防段(右岸)按堤防工程堤顶向外(堤防背水侧)平移5米划定河道管理线。

(三)大溪河:划界河段长度12.0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12.56公里,设置界桩11处、公示牌2处。白涛街道河段位于三峡库区回水范围,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河道管理线。同乐乡河段位于鱼跳电站水库回水范围,按鱼跳电站水库校核洪水位469.92米(1956黄海高程)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

(四)黎香溪:划界河段长度75.3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169.62公里,设置界桩11处、公示牌2处。上游两汇大桥至两道桥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下游长江交汇口至两汇大桥河段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八一桥水库(青烟洞一级电站水库)按校核洪水位672.3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与岸坡交线划定,黑塘水库按校核洪水位734.8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与岸坡交线划定。

(五)渠溪河:划界河段长度20.73公里,划界岸线长度63.27公里,设置界桩100处、公示牌9处。上游河段(K19+480—K20+732)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下游三峡库区河段(K0+00—K19+480)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

(六)油江河:划界河段长度29.66公里,划界岸线长度62.22公里,设置界桩138处、公示牌12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河口回水段河道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

(七)麻溪河:划界河段长度37.33公里,划界岸线长度76.88公里,设置界桩142处、公示牌12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

(八)碧溪河:划界河段长度18.17公里,划界岸线长度35.82公里,设置界桩80处、公示牌9处。上游河道(左岸K0+687—K12+242,右岸K0+687—K12+173)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下游三峡库区(K0+000—K0+687)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

(九)小溪河:划界河段长度27.0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70.29公里,设置界桩130处、公示牌12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卫东水库及上游河段共9.00公里未划界。

(十)后溪河:划界河段长度18.0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36.00公里,设置界桩72处、公示牌10处。按2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后溪河汇口堤防段(左右岸)按堤防工程堤顶向外(堤防背水侧)平移5米划定。

(十一)上桥河:划界河段长度24.78公里,划界岸线长度66.40公里,设置界桩110处、公示牌12处。三峡库区河段(K0+00—K1+623)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河道管理线;涪陵新城区规划河段(K1+623—K13+223)按5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红星水库河段(K13+223—K22+214)按红星水利工程枢纽区征地红线范围和库区征地红线外5米范围划定;上游农村一般地区河段(K22+214—K24+780)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

(十二)清溪沟:划界河段长度14.74公里,划界岸线长度30.46公里,设置界桩60处、公示牌7处。白龙水库河段按白龙水库校核洪水位594.23米(1956黄海高程)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河边水库、下竹林坝水库及其他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下竹林坝水库库尾上游河段4.26公里未划界。

(十三)同乐河:划界河段长度10.4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24.18公里,设置界桩54处、公示牌7处。上游河段(同乐乡同乐桥至新桥水库库尾)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下游新桥水库按校核洪水位682.40米(1956黄海高程)划定。

(十四)袁家溪:划界河段长度21.89公里,划界岸线长度44.10公里,设置界桩88处、公示牌10处。按5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衡生湖水库(沙肚子水库)纳入河道划界。

(十五)珍溪河:划界河段长度14.44公里,划界岸线长度37.72公里,设置界桩76处、公示牌8处。下游三峡库区河段(K0+00—K10+550)按三峡工程移民迁建线(吴淞高程182米)划定河道管理线;上游河段(K10+550—K14+439)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上游百胜水库及下游陡坡河段5.56公里(K14+439—K20+000)未划界。

(十六)岔河:划界河段长度17.97公里,划界岸线长度36.60公里,设置界桩78处、公示牌9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

(十七)白水河:划界河段长度4.71公里,划界岸线长度10.21公里,设置界桩28处、公示牌6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上游7.29公里河段及岩凤沟水库未划界。

(十八)枧溪河:划界河段长度9.16公里,划界岸线长度23.06公里,设置界桩46处、公示牌4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上游3.84公里河段及双河沟水库未划界。

(十九)龙塘河:划界河段长度12.53公里,划界岸线长度29.24公里,设置界桩64处、公示牌10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上游1.47公里峡谷陡坡河段未划界。

(二十)盐石溪:划界河段长度6.85公里,划界岸线长度15.55公里,设置界桩39处、公示牌6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上游1.45公里河段及联合水库未划界。

(二十一)羊石溪:划界河段长度13.70公里,划界岸线长度27.40公里,设置界桩54处、公示牌6处。按10年一遇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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