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法治水平提高提升
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涪陵区于2020年启动法治政府建设市级综合示范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级单项示范创建工作。一是组建专班、靠前作为。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实施,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点面结合、重点突破。按照“一条主线、两个关键、五个聚焦”的工作思路,强化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见效。2021年6月,涪陵区顺利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
(二)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依法履职全面全力
1. 加大政策供给,优化营商环境。印发《涪陵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务实管用的“小快灵”式政策措施,切实适应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实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打造政企沟通新模式,叫响做亮“服到位、零距离”营商环境品牌,深入开展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确保企业从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到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享受“一对一”专员服务,做到“企业有呼、我有所应,企业有需、我有所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持续发展,2021年招商引资协议资金达550亿元,到位资金216亿元。
2. 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公平有序。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了食品销售、餐饮和计量3个抽查计划,抽查对象1096户。推进“互联网+监管”,认领和编制目录清单127项,录入监管信息459400余条,主项覆盖率达32.79%。创新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区331所学校全部入驻“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60%,学校视频信息逐步向家委会开放。
3.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增加至57个,进驻事项增加至1297项,23个部门500余项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现“一事跑多窗”到“一窗办多事”转变。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公布涪陵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41项,中介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布涪陵区公共服务事项336项,公共服务质效切实提升。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10714个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渝快办”运行,群众满意率达99.9%,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大力推行“四办”服务,实现933项事项“马上办”,1398项事项“网上办”,441个事项“就近办”,1302项事项“一次办”,群众办事更便捷。
(三)以完善决策程序为支撑,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1.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性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52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2. 实现决策事项可视化管理。发布《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式列举决策事项28项。动态管理目录,明确决策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从源头上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3. 坚持行政决策规范化实施。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四方会审”等行政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参与率、合法性审查率和集体讨论率均100%。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6件、重大招商引资合同52件、政策性文件66件。
(四)以规范性文件管理为依托,依法行政见力见效
1. 持续提升公众参与,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持续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起草和审查过程中,除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外,选择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较为密切的项目召开听证会,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26件次。出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要求起草机构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评估,从源头上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避免层层发文。
2.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聚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成果等重点领域,主动对接、及时跟进国家立法进程,评估和完善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全年新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分别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备案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始终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一致,始终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
3. 积极落实专项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修改工作,清理出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均及时进行了废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对重庆市直辖以来涪陵区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的全方位清理、汇总,反复论证、评估,最终确认涪陵区乡(镇)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0件,切实摸清重庆直辖以来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家底”。
(五)以规范执法程序为关键,行政执法严格严明
1. 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职责的实际,对区、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编制《涪陵区区级、乡镇(街道)两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版)》,确定区、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4835项,执法职责进一步明晰、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
2. 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51号),制定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统计年报、投诉举报、情况通报、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等5项制度,高效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的方方面面。
3. 强化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编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指导和推动乡镇和街道依法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和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2501名,全部属于在职在编人员。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46个,其中新办273个、换证73个。探索线上培训模式,依托“法治教育网”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实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的学习,严格考试程序,注重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成效,目前已有206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六)以构建多元制约为依托,权力监督有力有效
1.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坚持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全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28件、区政协提案285件,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2.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落实《涪陵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得到较大提升,司法建议办理程序、时限进一步规范,办理率达到100%。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促进行政行为、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依据国家、市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流程规范等制度体系。
(七)以促进和谐稳定为目标,矛盾化解用心用情
1.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启动行政复议中心建设;畅通受理渠道,设咨询接待窗口、公开复议事项;优化案审机制,推行立案登记、文书公开等制度;强化层级监督,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争议化解方式,探索运用复议调解、复调对接、复诉共调等多元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9件。
2. 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升级打造“智慧司法”,120台智能法律咨询机器人即将全部投用。增设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法律服务”专栏,运用新媒体精准推送公共法律服务链接、小程序11万余条,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法律援助实现申请不出乡镇(街道),涪陵公证处免费为肾脏移植母女办理公证等事迹获得社会高度赞扬。律师服务团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835家企业出具法律意见建议2835条,帮助企业化解风险问题818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5件,提供刑事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035人次,办理公证案件3632件、司法鉴定案件430件、律师代理案件3094件,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
3. 多合力化解矛盾元纠纷。坚持诉源治理,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已集中开展15起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行政争议化解,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壁垒得以打通。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已培训6000余人次,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新成立涉企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工会劳动争议4个调委会。2021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达19011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涪陵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重视不够,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未能做到“有件必备”,报送备案审查的信息化建设力度还不够。二是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增强。重大行政决策还存在公众参与程度有限、决策过程公开性不够、实施效果事后评价不足、责任追究制度运行不畅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有待改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落后,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层面的联合联动执法推进困难。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争涪陵区创建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为加快建设“三高地三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