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本地户籍,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残疾儿童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交通补助(其中生活补助1000元/人·年,交通补助1000元/人·年)。
工作流程:
监护人持训练证明、残疾儿童户口页、监护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现场申报,区残联审核、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资金。
政策依据: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8〕240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残联:023-7230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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