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本地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相关规定,符合补贴条件的每辆每年补贴260元(电动、货三轮车除外,同时购有轿车不纳入补贴范围)。
工作流程:
本人持身份证、残疾证、机动轮椅购车发票、机动轮椅车合格证、一张本年度的人车合一5寸照片(也可A4纸彩色打印)、本人开户银行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每年4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报;区残联审核、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区残联每年5月审核资料,6月发放资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残联:023-7230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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