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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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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 贴息对象

注册和生产均在涪陵区内的生猪养殖企业,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新增贷款的生猪养殖企业。

2. 贴息范围

重点是规模猪场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新建、改扩建规模猪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产生的流动资金;“借新还旧”的贷款资金不得纳入贴息范围。

3. 贴息标准

贴息比例按照贷款主体申请贷款执行央行公布LPR的50%进行核算。贷款主体可以享受涪陵区“三融贷”引进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增信扶持优惠政策,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工作流程:

本区下达当年开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开展资料收集初审并上报→区级农业部门组织复审、测算补贴金额并公示、出具验收文件→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养殖户银行账户。

时限要求:

一般是在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11号)、《重庆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128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023-8568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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