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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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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区为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目前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通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来实施。

工作流程:

本区下达当年开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村集体进行公开申报,对申报村集体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进行指导,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和相关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负责对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共同评审,评审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计划,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区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下达当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函→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自查,申请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初验,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现场复验并审核验收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委计财科报账→财政打款到实施单位账户。

时限要求:

已于2022年4月完成项目评审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待市里批复后再下达项目文件实施,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政策依据: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24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023-7222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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