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可申请低保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
工作流程: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社保所初审→区就业人才中心审核、公示→区财政局复核、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按季度办结
政策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023-72255240、7222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