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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
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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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随军家属(以下简称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A类140元、B类160元、C类190元

工作流程:

个人提出申请→鉴定机构代为申报→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劳务办、再就业办审核,公示→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拨付。

时限要求:

10工作日(不包含支付环节)

政策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08号)、《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6〕463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23-72225383、7225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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