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工作流程:
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区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时限要求:
每年3月、9月前
政策依据:
《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教委:023-7287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