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补助其到被录取高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重庆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重庆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工作流程:
学生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区级教育部门审核→报市级教育部门审核。
时限要求:
每年8月
政策依据:
《重庆市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滋蕙计划项目的通知》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教委:023-7287375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