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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
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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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由政府按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救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

补助标准:

2024年9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城市750元/人·月、农村610元/人·月,标准每年有所调整。

工作流程:

低保申请人提出申请,乡镇受理、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县民政局审批、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时限要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无时限要求

政策依据: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6〕8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3号)、《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16年5月)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民政局低保中心:023-87881279、878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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