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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
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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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2年涪陵区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同时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工作。失能人员经申请并通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护理方式、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1. 居家个人护理40 元/日·人;2. 机构集中护理50 元/日·人;3. 机构上门护理50 元/日·人。

工作流程:

申请人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递交申请资料→医保经办机构核实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失能评估机构上门进行现场评估信息采集→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集中进行失能等级评估→医保经办机构对达到失能标准的评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医保经办机构出具《评估结论书》并送达申请人→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从评估结论下达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不足15年的,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长护险费用后开始享受待遇。

时限要求:

准入评估工作在接到有效申请的次月完成。情况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

政策依据: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52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53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医保局:023-87806113、878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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