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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
日期: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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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C级危房主要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通过排危加固即可满足住用安全的;D级危房主要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原则上采用拆除重建的方式,也可以修缮加固。


工作流程:

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评议并公示)→辖区乡镇(街道)审核→区住房城乡建委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返回乡镇(街道)公示→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身份认定主管部门下达改造计划→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改造→完工验收→合格兑付补助资金


时限要求:

经鉴定或评定住房为C、D级危房(含无房户)后,立即引导农户搬到临时安全住房,并在计划文件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危房改造。


政策依据:

   《重庆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023-72370035、7237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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