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10〕11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渝府办〔2014〕83号)精神,结合涪陵“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要求,现就深化品牌涪陵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工作部署和《重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持续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深化品牌涪陵工程建设,加大商标培育发展力度,营造商标发展良好氛围,实现品牌涪陵工程建设向有效运用、示范引领、专用权保护的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商标在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区注册商标总量达9000件以上、地理商标达15件以上、涉外商标达100件以上、驰名商标达15件以上、著名商标达50件以上、知名商标达100件以上,成功创建全国商标战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产业发展原则。坚持商标发展与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更加注重商标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二)量质并举原则。遵循稳定数量、注重质量、力求实用要求,推进商标培育发展工作,做到商标数量与商标质量的统一,更加注重提升商标的注册质量。
(三)专用权保护原则。坚持商标发展与保护并重,更加注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四)注重商标有效运用原则。坚持商标培育与商标运用的结合,更加注重商标的有效运用。
(五)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创新相结合,更加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抓好商标培育。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推动品牌商标与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一是加大“两区四园三基地”商标培育的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商品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涪陵自主品牌,重点培育页岩气、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生物医药及生命健康、MDI下游、节能环保等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商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园区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有1件注册商标。二是加大服务业商标培育力度。围绕武陵山旅游度假区、乌江画廊、816地下核工程、白鹤梁水下博物馆、涪州古城、蔺市古镇、1898涪陵榨菜小镇和古今花海等优质旅游景区及易理文化、智慧商圈、专业市场等,培育一批旅游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科技创新等新兴产业商标。三是加大农业产业商标培育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结合“三品一标”认证,搞好特色农产品商标培育,充分发挥涪陵榨菜、增福土鸡、涪陵黑猪、渝东黑山羊、涪陵龙眼等现有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效用,新培育涪陵脐橙、涪陵油醪糟、蔺市特醋等地理标志商标,突出抓好晚熟柑橘、早熟梨、猕猴桃、油茶等特色产业商标培育,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二)突出抓好品牌创建。制定品牌培育和提升规划,强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和知名商标的认定,实施“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国际国内品牌。一是着力推进工业品牌创建。围绕新型工业化要求,把品牌建设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传统优势工业产品提档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实现工业品牌化、产业商标化。巩固太极、涪陵榨菜、建峰、三爱海陵、腾升等驰名商标,鼓励企业收购和自创品牌,盘活存量品牌,以品牌形象提升工业影响力,力争在化工化纤、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型能源等行业培育一批自主品牌。二是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品牌创建。注重发挥地方特色,巩固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强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和质量体系认证,鼓励农业企业争创企业自主品牌,支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三是着力推进服务业品牌创建。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竞争能力。加大本土服务行业品牌培育力度,推动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服务类企业,力争在文化创意、旅游服务、信息消费、金融、现代物流、中介服务、医药销售、专业市场、教育咨询等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重点以旅游为载体、文化为内核,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本土气息浓厚的旅游和文化品牌。四是着力推进本土传统品牌复苏。鼓励本土传统企业申报知名商号,引导企业以授权连锁经营等方式,运用企业商号权进行资产运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商号权的无形资产价值。依托榨菜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百花潞酒、桂楼香肠、胭脂萝卜、油醪糟、方坪香茗等传统品牌,鼓励企业实施商标一体化战略,加大培育和保护力度,提升传统品牌价值,打造一批传统特色名牌产品。
(三)突出抓好商标运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财政、税收、金融、科技等政策支撑,鼓励和支持本土企业抓好商标运用,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涪陵品牌影响力。一是完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到期商标续展提示制度,引导企业开展商标使用情况的自查清理,搞好到期商标的续展,稳定注册商标总量。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打造企业品牌,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效应。支持企业通过商标权入股、授权贴牌、品牌连锁、许可使用及转让等方式盘活闲置商标,提高注册商标的使用率,提高已有商标在企业营销、延伸再造、质押融资等方面的运用成效。二是完善产业与品牌联动机制。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发挥好现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作用,把商标品牌的建设与产业发展项目的审批、名牌产品的认定、“三品一标”的认证结合起来,凡是政府扶持项目的审批、名牌产品的认定、“三品一标”的认证等要以商标品牌为依托,以产业的发展推动商标品牌的创建,以商标的品牌效应促进产业的发展,最终实现产业发展与品牌创建的双赢。三是完善企业品牌运用引导机制。注重发挥好涪陵榨菜、涪陵青菜头、涪陵白茶、涪陵龙眼、增福土鸡、涪陵黑猪、涪陵水牛、渝东黑山羊、涪陵红心萝卜及涪陵油醪糟、涪陵葛根粉、龙潭大米、百花潞酒等现有地理标志商标及地方特色产品的优势和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涪陵品牌的对外形象,拓展国内外市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四)突出抓好商标保护。要把商标专用权的依法保护作为深化品牌涪陵工程建设的重点,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信用信息运用和失信惩戒,健全打假维权、信息公示等品牌维权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商标侵权专项整治,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涪陵榨菜等知名品牌、地方特色品牌的保护力度,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深化品牌涪陵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工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畜牧兽医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商分局,负责深化品牌涪陵工程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区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品牌涪陵工程建设。区工商分局负责抓好品牌建设的规划培育、商标的注册申请、品牌的推荐认定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要把商标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深化品牌涪陵工程建设必要的经费保障;区科委负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及科技型企业商标的培育规划;区质监局、涪陵食药监分局负责各自领域的品牌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品牌产品的质量;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业品牌的培育;区商务局负责服务商标和涉外商标的培育发展;区旅游局负责旅游业商标的培育发展;区农委、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农业品牌的培育发展;各工业园区要把商标培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抓好自主商标品牌的培育发展;各乡镇、街道要负责抓好本区域品牌的培育发展。
(三)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继续执行涪府发〔2010〕116号、涪府发〔2008〕111号激励政策,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认定和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注册分别给予每件80万元、10万元、1万元、20万元、2万元的财政奖励,对普通商标注册每件给予1800元财政补助。从2016年开始对复审通过的著名商标给予每件一次性3万元的财政补助,确保全区商标战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提升涪陵品牌形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广泛宣传品牌涪陵工程建设成果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民的商标意识及参与度。强化服务,指导企业,搞好商标的培育发展,加强商标的使用管理。支持企业搞好商标品牌的打造,开展商标品牌的宣传推广,提高商标品牌的知晓度和美誉度,为品牌涪陵工程建设的有效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