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设立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绿色通道”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关于设立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绿色通道”的
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一窗通办】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中小微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法律咨询、风险提示、现场立案、跨域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绿色通道”服务。
第二条 【盖章督办】开通涉中小微企业纠纷“绿色直通车”,凡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立案审核时加盖“涉中小微企业”印章标识,确保立、审、执各环节快速运行。
第三条 【多元化解】推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落地落实,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涉中小微企业纠纷诉前在线调解,委派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促使涉诉企业快速解决纠纷,降低企业成本。对不具备线上调解条件或更适宜线下调解的纠纷,提供同品质服务。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的,依法及时衔接诉讼程序予以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协商不成的,及时立案。
第四条 【司法救助】加大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司法救助的力度,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因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当事人,及时办理缓交诉讼费、联系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等事项,降低困难企业诉讼门槛。
第五条 【专审团队】抽调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各人民法庭业务骨干,选拔具备丰富经验、熟悉公司企业法律业务且对中小微企业运营特点有深入理解的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建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专审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中小微企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复杂疑难案件。
第六条 【繁简分流】适用商事案件以诉讼标的的大小为主要划分标准的繁简识别标准,针对小微标的、中型标的、大型标的等不同层级诉讼标的案件,分类施策化解,推动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和实质化解。
第七条 【速裁快审】落实分调裁审机制,宣传、引导涉企合同当事人约定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缩短涉中小微企业纠纷审理周期。
第八条 【司法鉴定】推动涉企纠纷案件申请司法鉴定常态化在线运行。优化、整合鉴定资源,动态调整、管理鉴定机构。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优质司法辅助服务,疑难复杂的案件可邀请专门性技术专家提前介入,提高效率。
第九条 【简案快执】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对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开展简单案件集中执行、集约执行,实现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简案快执、难案精执”。
第十条 【案件回访】对企业不定期上门走访、电话回访或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收集意见和建议,并由立案庭和各民事审判庭及时反馈,制作台账,向院营商办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