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同时,由于我区残疾人人数众多(现有持证残疾人31179人,其中农村残疾人占74%),残疾人事业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少数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仍不完善,康复、教育、托养、无障碍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五是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和基层的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尤其薄弱。六是扶残助残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助残社会组织数量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4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三、目的意义
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织密扎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网,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
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扶残助残社会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全社会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更加平等、自信融入社会。
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四、核心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二是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拓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和形式。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
三是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强化残疾预防。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水平。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四是深化残联群团改革。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五、适用对象
涪陵区籍持证残疾人。
六、政策时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