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创新突破,在推动涪陵区高质量发展中体现了民政担当、做出了民政贡献。“十四五”时期,全区将紧扣“三个重要、一个支点”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绘制新时代涪陵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需要编制《重庆市涪陵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涪陵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目的意义
编制高水平的“十四五”民政规划,用以指导“十四五”乃至2035年之前全区的民政事业发展,对全区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实现标准型、法治型、服务型、智慧型、创新型“五型民政”建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四、发展目标
“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新时代民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达到较高水平,民政事业发展各项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分,努力将涪陵建设成为颐养之城、幸福名城,确保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市前列。
涪陵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设置主要指标19项。具体情况如下: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全面建立,高质量覆盖全部目标群体,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功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高水平发展,成为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的重要支撑;养老服务全面建成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全方位“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五、核心举措
本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涪陵民政事业要在四大领域同时发力:
一是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政策,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稳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强福利彩票规范管理,进福利彩票市场规范协调发展。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政合作。
二是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聚合社会组织力量,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一步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全面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持续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政策,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协调机制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优化殡葬服务以及行政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等公共服务,合理拓展服务内容,显著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
四是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评估制度。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到2025年,争创三星级养老机构3个、四星级养老机构1个。深入推进农村养老补短板,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四有五助”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动医养康养深度结合,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推广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
六、适用对象
本规划适用于全区残疾人员、贫困人员、救灾对象、社区建设、选举中的村民。
七、时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