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应急预案,即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又防灾有方、治灾有法、救灾有略。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挑战,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积极防范、科学应对、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二、政策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编写该规划。
三、目的意义
《规划》客观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绩,明确“十四五”时期涪陵区地灾防治工作的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以及要实施的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为涪陵区今后五年地灾防治提供了工作方向和行动纲领。
四、发展目标
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目标,到2025年,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创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覆盖应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地质灾害分析评估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及装备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公众对灾害风险认识进一步加强,达到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全面提升的总体目标。
五、核心举措
《规划》全文共七章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章)《规划》主要包括涪陵区27个乡镇及街道中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诱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二部分(第二章) “十三五”规划取得了成效,完成各类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130处,避险移民搬迁396户1641人,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共304起,紧急转移群众622户3221人。
第三部分(第三章)通过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整治、能力建设及经济社会五个指标的提升,达到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完成1处集镇地质灾害风险调勘查,完成小微地质灾害工程治理40个,避险搬迁82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
第四部分(第四章)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进行合理分区,对于主要处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或中易发区的中心城区、重要基础、交通设施、经济区、城市规划区等,危害大,作为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长江、乌江沿江一带;地质灾害高易发或中易发区的较多居民居住区和较重要基础设施区,危害较大,为次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其它区内的零星分散居民点及一般基础设施,危害较小,为一般防治区。
第五部分(第五章)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区域调查评估,开展专群结合及人防+技防手段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二是“有重点、分层次”实施工程治理措施。三是合理安排避险移民搬迁工作。四是开展“三查”与突发灾害相结合的应急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建议。五是加强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扩大地灾防治宣传及演练工作。
第六部分(第六章)根据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监测预警、专业监测、地质灾害风险调(勘)查五大类十三小类的项目实施,规划投资预算,确保规划目标完成。
第七部分(第七章)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的方式,保障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构建“全民参与”的防灾新局面。
六、适用对象
本规划适用于涪陵区所辖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诱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七、政策时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