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务服务码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发布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居民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0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政务服务码利企便民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数字重庆、数字涪陵建设有关要求,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聚焦民生高频服务应用,融合我区企业群众各类卡、码、证功能“一码通”,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码利企便民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标准统一、便利服务、安全可控”的工作原则,把“渝快码”作为全区自然人和法人的主要数字身份识别码,以“渝快办”为依托,以“渝快码”为入口,整合常用利企便民办事服务事项,持续推进各类卡、码、证承载的数据互通和涉及的服务融合,拓展扫码、亮码应用场景,实现从单一功能向综合化、多场景应用转变。运用“V”模型技术方法,对“渝快码”扫码、亮码事项进行拆解梳理,细化数据需求清单,推广“渝快码”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领域拓展集成应用,全链条优化业务流程,全场景强化数字化应用,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3年年底前,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广“渝快码”扫码办事,为企业群众提供统一的数字身份二维码服务入口。结合《重庆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渝快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满足市级统筹推出的50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要求;我区“渝快码”注册人数达到户籍人口的50%,应用场景达到150个,综合参考使用频率和覆盖范围不断向各领域应用场景延伸。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推广应用。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加大“渝快码”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服务应用功能进行宣传推广。要拓宽“渝快码”的宣传渠道,线上线下结合,新旧传媒融合,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渝快码”的使用场景和便捷优势。要做优“渝快码”的宣传解释,引导职工和群众注册使用“渝快码”,及时协调处理企业群众反馈的问题和诉求。
(二)丰富“渝快码”应用场景。
加快推动“渝快码”在高频企业群众服务领域的应用,构建全区政务服务“一码通办”的管理、应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渝快码”城市服务功能。
1.推动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应用。“渝快码”作为企业群众身份凭证,关联企业群众电子证照,在全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扫码办事”。(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2.推动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使用“渝快码”扫码,实现在定点药店购药功能。(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3年11月)
3.推动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在“渝快码”上聚合支付功能,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及消费券发放,探索在购买景区门票、电影票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4.探索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实现“渝快码”在助农惠民政策发布、补贴发放、农产品推广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5. 推动社区门禁通行。持续深化推进“渝快码”功能应用,实现进出小区更便捷。(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6. 推进教育身份管理。持续推进使用“渝快码”扫码,实现在高校入校、校内图书馆预约等应用。(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7. 推广园区扫码通行。持续推进使用“渝快码”扫码,实现有统一入口的园区扫码通行功能。(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11月)
四、适用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五、时限
自2023年8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