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筑牢农业生产风险屏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重庆市涪陵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三、目的意义
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筑牢农业生产风险屏障,助力乡村振兴
四、核心举措
《实施细则》共7章,共37条,综合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涪陵区农业保险发展需求等,重点对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保障水平、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补贴标准和范围
明确中央、市级、区级补贴险种;将小麦、大豆、主粮作物制种,以及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纳入补贴范围。
(二)保障水平及费率
明确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责任等内容,并强调承保机构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
(三)补贴资金管理
明确财政部门资金管理、预算安排、审核资料、拨付资金等要求,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当年最后一次验收意见函出具时间。
(四)承保机构管理
明确承保机构遴选管理的要求,强调承保机构的职能职责,要求承保机构做好补贴险种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
(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建立绩效运行、资金执行等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防保费补贴违法违规行为。
五、适用对象
涪陵区各涉农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承保机构
六、执行标准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5号)
七、时限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