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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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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以高标准“治水”牵引带动高水平治污,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单位出台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函》(渝环规〔2024〕5号),系统推进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函》(渝环规﹝2024﹞5号)等法规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含五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步骤安排、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年底,长江沿线12个镇街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白涛工业园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27年年底,镇街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比例达到80%以上,打造53个生活污水“零直排”行政村社示范,船舶污水“零直排”模式得到进一步巩固,形成具有涪陵辨识度的治污标志性成果。

(三)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包括推进污水零直排细胞建设、推动市政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整治和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二是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包括加强工业污水源头管控、推动管网精细化排查整治、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能、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和提高应急风险防控水平。三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包括探索开展试点、总结提炼经验和推动示范建设。四是打造船舶污水“零直排”新标杆。包括提升船舶污水接收转运处置效能和加强船舶洗舱污水监管。

(四)步骤安排。包括排查建立清单、系统制定方案、有序推动建设、分级组织验收和深化成效巩固。

(五)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突出示范引领、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数字赋能、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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