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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
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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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力推进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为建设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全区两化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05,数字经济规模达到800亿元。

适用对象:

对符合以下政策条件的工业企业

政策举措:

1. 机器换人项目补助。对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已完工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设备投资部分不超过6%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其中,数字化装备普及、清洁化生产、节能减排方向的项目,总投资门槛下调为100万元。

2. 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项目补助。对投资20万元以上租用云服务、应用云平台软件服务及其相关软硬件设备投入,实施“上云用平台”项目且已完工的企业,按不超过项目投资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认定的项目,按市级补助资金额度的50%比例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Ⅰ类数字化车间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Ⅱ类数字化车间,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Ⅰ类智能工厂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市级Ⅱ类智能工厂,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奖励。

4. 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奖补。对新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2A级及以下配套奖励10万元,3A级及以上配套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和“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执行期限:

现行有效

责任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经济信息委:023-72288580(电子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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