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为借款对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策资格审核推荐,由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合作经办银行审核放贷,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与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性贷款。
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
1.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 借款申请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应不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小型、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若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5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渝人社〔2021〕236号)
执行期限:
现行有效
责任单位及咨询电话: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023-72238020(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指导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