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涪陵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引,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59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119号),督促指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带头做好主动公开。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公开环节,新增一批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00余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积极推进政民互动。印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108号),不断提高解读水平。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4篇,解读政策文件61件。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14次;单位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解读13次;发布政策解读新闻通稿5篇;图文解读10篇,视频解读2条;答复企业群众政策咨询22件。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一是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对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规范问题,出台办理操作流程图,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二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对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利益诉求的信息公开申请,会同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依法协同办理。三是按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一是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起草、审核、发布上的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发布。二是严把公开规范关。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全年无信息公开泄密情况发生。
(四)建好用好公开平台
一是有效发挥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二是顺利实施网站集约化改造,2021年启动政府网站改版工作,2022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五)全力做好监督保障
一是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常务会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区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政府网站、新媒体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问题116个,下发整改通知6期,目前均已整改。三是严格责任考核。涪陵区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区考核内容,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政民互动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水平需要持续加强。
2022年,涪陵区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提升,持续改进。一是突出学习培训抓能力提升。重点加强对责任科室和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培训,积极邀请上级领导、同行专家来涪开展专题培训。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抓规范提升。严格按照国务院、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好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稳岗就业、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便民利企信息。三是突出政策解读抓质量提升。持续完善政民互动栏目设置,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水平,提倡各级行政机关选择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文件,保障各项政策在落实中更接地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涪陵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