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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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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涪陵区水上应急救援水平,经批准,招聘重庆市涪陵区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重庆市涪陵区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员共计招聘10名。其中:技术类应急救援队员4名,普通类应急救援队员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男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祼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六)不在招聘范围的人员:一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二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三是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四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五是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六是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七)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

2.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起至2月24日17时止。

3. 报名地点: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1605办公室。

4. 报名地址:重庆市涪陵滨江路二段216号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5.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老师、丁老师,023-72244544

6. 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涪陵区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员招聘报名表》《涪陵区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蓝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技术类应急救援队员需提供相应适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特长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2月26日之前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二)测试时间:202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面试。2023年3月中旬开展面试。技能测试通过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政审程序;体能测试通过人员以测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录取(如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以实际人数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通过面试的招聘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程序。

   (四)政审。2023年3月下旬开展政审。招聘对象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到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体检。2023年3月下旬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淘汰。

   (六)岗前培训。经聘用的技术类应急救援队员无需岗前培训直接上岗;普通类应急救援队员需开展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水上应急工作的予以退回。

四、聘用后管理和待遇

   (一)身份。水上应急救援专业队员招聘工作由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组织实施,通过者与重庆市云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个人档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二年后考核续签。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专业应急救援队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月收入4000元/人以上(含工资、五险一金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三)工作地点及内容。日常办公场所为港航应急救援趸船,从事水上应急救援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异议可以提前咨询报名老师。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推荐报名、测试辅导培训班等有偿服务,谨防上当受骗,本公告最终解释由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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