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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本土人才的公告
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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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涪陵区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试行)》(涪陵委办发〔2015〕14号)、《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基层本土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涪区委组〔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公开选聘本土人才。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青羊镇工农村本土人才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籍贯或出生地在涪陵区,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 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四)截至2024年9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 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区级联审、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1日、12日,每天9:00—12:00,14:00—17:30。

2. 报名地点:青羊镇党的建设办公室(509)。联系人:舒桂芳,电话:023-72730360、023-72730009。

3. 报名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核

本次选聘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如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1. 笔试。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办公软件操作及写作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联审和体检

按选聘指标1:1比例上报区委组织部联审。按选聘指标1:1比例通知体检,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选聘资格。体检后如出现缺额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组织体检。

四、岗位及待遇

体检和联审合格后,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选聘的本土人才挂职岗位一般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挂职期间在村全脱产工作,积极完成村“两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待遇按涪区委组〔2024〕24号文件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五险)。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注:附件内容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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