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3日(五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当日)。
受理单位:蔺市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点:蔺市街道办事处大楼308室
受理电话:72110245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