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涪陵区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试行)》(涪陵委办发〔2015〕14号)、《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基层本土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涪区委组〔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公开选聘本土人才。
一、选聘岗位职数
大木镇双江村本土人才1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记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职业操守;有熟练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2.2025年2月及以前毕业,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截至2025年2月18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8日后出生)。
4.因工作岗位需要,面向涪陵区户籍选拔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大木籍(户籍在本村本地、原户籍在本村本地)优先。
5.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区级联审、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1日,每天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大木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联系人:周信源,电话:18875488688。
3.报名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在大学期间担任干部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10:00,地点暂定为涪陵区大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50分)+公文写作(50分)。(报名人员在5人及以上的参加笔试+面试,5人以下的直接参加面试)。
(四)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涪陵区大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缺位递补;若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联审和体检
按选聘指标1:1比例上报区委组织部联审。按选聘指标1:1比例通知体检,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选聘资格。体检后如出现缺额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组织体检。
四、岗位及待遇
体检和联审合格后,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选聘的本土人才挂职岗位一般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待遇按相关要求经镇党委会研究后执行。
附件:2025年重庆市涪陵区选聘本土人才登记表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大木镇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