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重庆市涪陵区优抚医院二门诊部申请,我委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3号的重庆市涪陵区优抚医院二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60093950010211D1101)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