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注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银分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银分中心申请,我委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金银居委133号的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银分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239050010211B1001)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