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在涪)就业创业一次性租房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涪人社〔2024〕1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汪钟安等65人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4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受理电话:023-72226507
三、公示要求
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办公室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附件:涪陵区第一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在涪)就业创业一次性租房补贴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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