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天然水域禁捕分布图 胡珑伟供图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请钓友暂且收起鱼竿。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市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涉及涪陵区天然禁捕范围共13条干流和支流。
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为确保重庆市水生生物多样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同时,根据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通告,禁钓期内,重庆市境内的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其中,涪陵区天然水域禁捕范围包括:长江干流77公里,乌江干流33公里,其他重点水域有11条支流。这11条支流为:渠溪河(长江支流)、碧溪河(长江支流)、梨香溪(长江支流)、油江河(梨香溪支流)、梨鸳溪(长江支流)、上桥河(别名马鞍河、涞滩河,长江支流)、珍溪河(长江支流)、麻溪河(乌江支流)、小溪(乌江支流)、大溪河(乌江支流)、后溪河(乌江支流)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从南沱镇码头到涪陵长寿交界处的长江水域,为长江重庆涪陵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永久性禁捕、禁钓区域。
根据相关规定,如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将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禁钓期间,涪陵区多部门将联合开展水陆联动执法检查行动,以更好维护良好禁捕管理秩序和社会氛围,确保长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四清四无”(四清即清船、清网、清江、清市场;四无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的成果。(记者 温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