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正在办理公租房申请
3月25日,记者从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涪陵区2025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集中申请工作正式启动,共计728套房源。与以往不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申请小区,这极大地方便了大家实现就近上班、上学。
当天一早,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大厅人头攒动。不少市民前来咨询申请条件,还有一些市民则提前准备好了材料,在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完成申请流程。本次集中申请的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24日,房源充足,共计728套,包括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等4种户型,覆盖江南、江东城区的12个小区,交通便利、选择面广,可满足申请人的保障性住房需求。
“本次公租房申请有三个特点,一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符合在涪陵工作的规定;二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符合涪陵的住房规定标准,取消了在涪陵区拥有农村房屋不能申请的限制;三是申请家庭需符合公布的收入规定标准。”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配租科科长傅涛表示,“整体来说,对进城务工的住房困难群众扩大了保障范围。”
自2010年以来,涪陵区累计建设并投用公租房(含廉租房)1.6万套。截至目前,已累计解决近4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本次申请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抽签方式配租。市民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拨打72224026、72224258电话。
此外,本轮集中申请结束后,涪陵区公租房将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轮候库,并按轮候顺序直接配租,这样既提高了公租房的使用效率,也将更加及时地保障老百姓的住房需求。
同时,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凡是以任何名义承诺可办理公租房“代办申请”“包配租”“换房”“购买”等事宜,并索取钱物等行为均涉嫌诈骗,切勿相信!若遇类似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致电咨询电话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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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一)《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工作和收入证明:申请人提供在本区劳动(工作)合同或本区营业执照或本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且符合申请条件中在本区工作的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税收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提供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18周岁以上申报无工作的共同申请人按前述收入核对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待遇领取情况。
(四)住房情况证明: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子女,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区住房情况。
(五)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调解)书,未婚或丧偶的签署单身声明。
(六)其他需提供的相应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核对原件。(记者 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