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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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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绍中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药材产业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有很好的实践指导意义,值得我们在工作中认真吸纳。我委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了具体承办责任领导和承办工作力量,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种植补贴”的建议

目前,涪陵区中药材种植尚缺相关种植补贴政策,对中药材产业的扶持,主要整合中央及市级巩固脱贫攻坚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形式,支持产业的发展,主要支持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中药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建设坪上现代农业创业园的契机,积极争取《涪陵区坪上现代农业创业园产业扶持办法》中关于中药材产业扶持政策,对中药材种植户予以种植补贴,不断提高农户种植中药材的积极性。

二、关于“初加工厂建设”的建议

涪陵区大顺镇太极集团初加工厂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该初加工厂场平工程,正在完善设计方案,预计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今年年初,太极集团在大顺镇粮厂建了太极集团初加工厂,已初具初加工能力。另外,计划在大顺镇新兴村建设一座中药材全产业链加工厂,形成集种植、初加工、精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进一步解决中药材种植户售卖产品难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大顺镇太极集团初加工厂建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初加工厂设施设备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解决药农售卖产品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完善中药材全产业链。

三、关于“建立金融扶持机制”的建议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文件精神,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具体项目可向区乡村振兴局申报。涪陵区已将中药材前胡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凡是从事中药材(前胡)种植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投保。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加强中药材产业项目指导,积极宣传农业保险,进一步保障中药材种植户的利益,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代富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韦献果,联系电话:023-7222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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