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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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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春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民宿和餐饮业支持的建议》(第28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餐住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区商务委与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向您答复。

关于您建议中提到的乡村污水处理问题,据沟通区生态环境局了解,2020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利用国开行贷款资金约2.5亿元,采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集中资源化利用的模式新建成农村聚居点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 99座,一体化设施 25座,污水管网约 200公里,现共计有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19座,25个涉农乡镇街道基本实现 50户以上的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设施全覆盖。2022年 12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涪陵模式”入选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2023年 6月,人民日报《水美乡村景色新》报道了涪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2023年 11月,《重报内参》(总第542期)专刊报道《建议全市推广涪陵资源化利用模式,蹚出山地农村污水治理新路径》,并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性批示。针对其他建议内容,办理情况如下:

一、政策支撑,引领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提出“丰富产品业态,支持农村、农民盘活农房农具、农田农地、农水农树等各类资源,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特色民宿、森林人家、休闲农庄、乡村酒店和农家乐集群”;《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农旅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农业基地,农村自然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推出一批森林人家、民宿产业、乡村酒店、生态庄园等特色配套业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7号)提出“培育形成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品质化旅游民宿体系,助力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市文化旅游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七个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通知》(渝文旅发〔2021〕242号),围绕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推动城乡存量闲置资源高效利用,培育形成“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品质化”旅游民宿体系,推动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发展提出四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区商务委将根据上述通知和意见,积极协调电力、燃气等相关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落实文件精神,陆续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旅客在乡村餐住单位的体验感、获得感,增强涪陵乡村餐住单位的吸引力。

二、强化督查,推动乡村民宿规范化发展

一是推广数字化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建设,目前已覆盖全区 576家餐饮单位,推动有条件的乡村餐饮单位早日开通 AI。二是落实责任制度。指导餐饮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践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乡镇街道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经营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实时录入监管云平台,督促管理不规范的经营主体及时整改,加大对餐饮环节食品原料的监督抽检和快检频次。四是组织培训学习。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如每月 28 日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培训等。五是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区商务委将会同区经信委、区应急局等相关单位高标准推进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化解工作,将安全工作做在经济发展的最前端,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提档升级,促进乡村民宿品牌化发展

区文旅委持续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按照《涪陵区支持旅游业提档升级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文旅发〔2022〕39号)文件,对新评定的旅游民宿(丙级、乙级、甲级),分别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 5万、10万、20万,引导民宿规范有序发展。区商务委持续开展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钻级酒家、绿色饭店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引导乡村餐住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专业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打造更多符合新时代市场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乡村餐住经营主体。市区商务部门后续还将组织评定客栈民宿、特色民宿和精品民宿,进一步提升获评民宿的知名度、美誉度。

四、借势借力,开展乡村民宿多样化宣传

区商务委于2024年注册“涪陵商务”公众号,其作用之一即为推动商务领域各行业宣传工作;将与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委、区融媒体中心共同谋划、联动宣传,为涪陵乡村民宿造势。同时根据区内乡村民宿重大发展成果、获评荣誉等热点内容,积极申请由市级相关传媒平台纳入宣传,助力涪陵乡村民宿产业打响“品牌”、擦亮“名片”。

此复函已经区商务委党委书记、主任秦芝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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