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涪陵区委会、区政协社民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56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心理咨询及治疗能力亟待提升、重医轻防、专业机构及人员积极性不高等不足客观存在,是当前我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的短板和弱项,是我区应高度重视、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建议的五大工作举措,既切合基层实际,又贯穿了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既具有可操作性,又具有前瞻性。为我们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优秀的工作方式方法。
一、关于构建心理健康服务三级体系的建议
(一)目前的情况
1. 我区已将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纳入了“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包括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心理门诊建设、在乡镇社区等基层医院建立心理工作室(站)、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或心理治疗门诊、启动建设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等工作。
2. 三级网络建设在起步阶段。区级: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区中医院五个区级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心理咨询门诊,负责心理健康咨询和诊疗。乡级:荔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妙中心卫生院设置了心理咨询室。
(二)存在的问题
1. 医疗机构三级服务网络并未完全建成,仅在少数乡级医疗机构设置了心理咨询室,村社级心理健康工作站并未设置。
2. 虽有区级医院开设心理咨询门诊,但没有确定区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没有单位牵头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具体事务。
(三)正在推进的工作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心理服务三级网络。将区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设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积极和区残联协商,将区残联一楼门面和二楼作为区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选址,用于咨询、病情鉴定等场所。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梳理我区已有转岗精神科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其工作岗位设置心理咨询室。已设置心理咨询室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促在村卫生室设置心理工作站。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新址新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区精卫中心的服务能力。
2. 积极与区残联进行沟通协调,尽快落实区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选址,健全完善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
二、关于加强区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专科建设的建议
(一)目前的情况
1. 我区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均开设了心理咨询门诊,为有心理问题的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
2. 开通了5条心理热线,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
3. 将孤独症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 目前各医院心理咨询门诊的咨询、治疗能力水平不高。
2. 乡级医疗机构没有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市上统一制定,市上未将心理健康排查、咨询纳入公共卫生服务。
4.区政府没有为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心理体检配套工作经费。
(三)正在推进的工作
1. 支持和鼓励区中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等医院招聘专业能力较强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督促重大附属涪陵医院招聘心理咨询专业医师。
2. 鼓励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等医院积极参加进修以及各类培训,提高咨询、治疗能力。
3. 心理咨询室的设置属于等级医院建设甲级A条款(非必须,属于加分条款)评审内容,通过等级医院创建促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
4. 由区精卫中心指导乡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积极向市级申请,建议将心理健康排查、咨询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督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辖区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健康咨询引导和就医推荐工作。
2. 积极争取财政保障,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各项功能区设置和人员配置,争取将心理健康筛查和咨询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心理咨询、心理体检、心理筛查,有计划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普惠性。
三、关于夯实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目前的情况
1. 人才队伍现状。我区现有心理治疗师8人,心理咨询师112人。我区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有9名专家14名队员。涪陵区心理学会有近100名会员,区妇联的心理咨询专家库有5名专家。
2. 区级医院人员现状。我区开设心理门诊的区级医院有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各设置心理门诊1个,重大附属涪陵医院招聘在编心理咨询师1名、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在编和非编心理咨询室各1名、区人民医院招聘非编心理咨询室1名。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区中医院设置了心理门诊和住院服务。区中医院有精神科医师7人,在编3人,非编4人,心理门诊由精神科医师坐诊。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师2名,为非编人员;2020年,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大学本科2人,2022年计划再招聘2人。
3. 培训学习现状。区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9月-2022年3月派1名人员到湖南湘雅医院进修学习,2022年6-9月派1名人员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进修学习,加强能力建设。同时,区精神卫生中心每年对本院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4次以上。全区共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6次,培训合格人数16人。目前还有4名医生正在培训转岗。涪陵精神卫生中心每年对全区所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开展一次以上专业培训,持续提升识别异常行为能力。
4. 绩效分配现状。目前各医院按照多劳多得原则,根据门诊服务量,进行绩效分配。
(二)存在的问题
1. 工作队伍缺乏数量足够的专业技术人才。
2. 现有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3. 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机会较少。
4. 要培养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按照目前各医院心理咨询门诊的收入,无法支撑开展人才系统性的培训。
(三)正在推进的工作
1. 推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生参加精神科转岗培训,加注执业岗位。
2. 加强心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在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区心理协会义务提供技术支持的情况下,区卫健委组织对全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区教委组织对学校心理辅导老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3. 制定《职工绩效考核及分配办法》,拟通过此办法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绩效考核及分配,要将社会紧缺必需专业纳入重点考虑,既要体现绩效分配的公平性,又要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积极争取配套工作经费,由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开展系统性的培训指导工作。
2. 积极协调区人社局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吸引更多人才进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3. 督促三级二级医院拿出一定编制招录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
四、关于坚持关口前移早期干预的建议
(一)目前的情况
1. 充分利用“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涪陵精神卫生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LED宣传屏、街头和学校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电视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
2. 由区教委牵头自2021年起每年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调查,对异常结果及时开展复核和医学干预。
(二)存在的问题
1. 系统性的心理早期干预工作并未实质开展。
2. 学校的心理健康调查也并未覆盖所有学生。
(三)正在推进的工作
1. 区精神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卫生室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日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心理健康素养。
2. 利用“健康梦想课堂”、“健康365”“健康沙龙”等载体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高群众自我发现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提高群众自我发现能力,早期进行自我干预。
2. 持续完善心理援助热线的运营和维护,推动热线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畅通优化群众进行自我心理干预渠道。
3. 积极探索引进心理学会参与服务,联合区妇联提供团体辅导和个体辅导服务。
4. 联合区残联,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余个康复室和村卫生室150余个康复站,由基层精防人员、乡村医生和残疾专干开展对全区残疾人的心理健康服务,及时干预、及时治疗。
5. 争取建立心理健康干预项目,针对重点人群有规划的开展主动心理干预。
五、关于纳入特病报销项目的建议
(一)目前的情况
区医保局从2021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渝医保发〔2021〕40 号),已经将心理咨询及治疗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分别是医保的乙类、甲类医疗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1.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两个医疗服务项目,目前还没有纳入精神病特殊疾病门诊医保支付范围。
2. 按照目前的规定,二级医院心理治疗、心理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区医保局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医保基金承载能力多方评估,尽快向市医保局报告,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纳入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
2. 区医保局向市局反应,适当调整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收费标准。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畅,联系电话:023-7237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