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台联侨联民族宗教界别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涪陵区公共场所广告设置的建议》(第80号)收悉。经与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户外广告内容的市场监督机制
针对提案中关于公共场所广告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职能职责,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广告监管工作,严格防控违法广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抓好源头防控。广告公司、新闻媒体等广告经营者,是广告发布的重要渠道,也是违法广告防控的重要节点。作为广告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历年高度重视辖区较大广告公司、新闻媒体的走访和培训工作。通过座谈、走访、培训以及发放《行政建议书》等行政指导手段,督促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落实《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审核责任和主体义务,提升知法守法能力,严格广告内容审核把关,守牢法律底线和道德红线。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违者将被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局将该条作为重要宣传普法内容,提醒告诫广告经营者,要坚决避免“擦边球”思想,坚决杜绝违反公序良俗等涉及导向问题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
(二)加强监测监管。目前,市场监管局开展广告监测一是依托于国家局、市局的广告监测平台,主要针对网络、微信公众号、APP、电视频道等开展广告监测。提案中所提的导向广告监测,市局监测中心也已经将导向广告纳入监测。二是认真落实路段和片区监管责任制,结合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以人流、车流聚集的城市主干道、商业中心、会展场所、交通场站、商超卖场等重要区域为重点,严格落实户外、印刷品、店招店牌广告监管巡查责任。三是发动群众监督,积极参与到违法广告监测中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投诉作为广告违法线索来源的重要手段。对于“12315”转办的广告线索,执法人员均及时核实。对于违反公序良俗等涉及导向问题等违法违规广告,及时立案查处。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保障广告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有力制止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违规宣传行为,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2〕9号)和市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市场监管局已于今年2月23日下发了通知,坚决整治擅自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查处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广告等违法违规商业宣传行为。目前该专项正在进行中,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督查组对该专项监管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上级交办、监测发现、舆情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线索,做到急件急办、立接立办。对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等内容的导向问题以及政治敏感问题违法广告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如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共发现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广告案件10件、使用党徽和国旗广告案件2件、使用建党100周年标志标识广告案件1件。其中有9件案件因违法主体多、涉及面广,引起了市局的高度重视,最终以市局名义查处案件,罚没款合计280万元。
二、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净化城市空间轮廓。
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整洁有序且宜居的城市环境,具体措施有:
(一)完善现行的城市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我区将根据《重庆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域特色,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编制《2022年10月-2030年10月涪陵区城乡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贯彻“安全性、融合性、艺术性、适配性、绿色性、创新性、正向性”的原则,重点针对江南城区、李渡新区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统一、合理规划,控制分区,形成规范性文件,为我区开展户外广告执法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目前该规划编制已通过财政资金申请,在完成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后正式开始实施,最终将在相关网络上公示“规划”,预计编制过程将持续10个月左右。
(二)加强公共场所户外广告安全监管职能。根据区城管局管理职责,结合贵小组提出的意见,我们将更加重视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管:一是,定期对公共场所广告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监管广告设置的安全性。二是,严把审批关,在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前,除需市场监管局进行前置审批对内容把关之外,城管局还要求申请人提交书面安全承诺及施工安全措施,明确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审批后及时进行验收及复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不予发放设置许可证。
(三)加强公共场所的广告调研、指导。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美化城市轮廓,需要在户外广告设置之前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区城管局在万达、宝龙、泽胜中央广场、澳洲城、登龙广场等大型商圈建成初期,积极与开发商沟通,现场实地对建筑物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不得随意调整。根据2022年工作安排,我局将在中山路“金科长江星辰”、“奥园翡翠天辰”新楼盘建成招商前提前介入,联合物业管理对临街门面的招牌及户外广告进行实地现勘,规定统一的设置尺寸、材质及设置方式,确保视觉上协调统一、规范美观。
(四)加强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和整治。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是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根据“整墙修面”、“创卫督导”以及“城市提升春季行动”等工作的要求,坚持深化马路办公,发现有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及时整治清理。一是,针对城区商圈内存在占用城市空间及视觉污染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分别对高笋塘商圈(包括巴都大厦、银座商厦、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对滨江路金科酒店周边楼顶广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拆除。二是,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情况严重的主次干道分批进行集中整治,目前,我局已对鹅西路周边、百花路沿线的违规设置广告进行了清理。三是,根据市教委双减政策要求,联合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对江南城区及高新区的课外培训机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与整治。接下来,我局将重点针对楼顶广告、大型无主陈旧破损广告以及超高、超大的户外广告进行分阶段、分步的逐步进行拆除清理。
(五)切实履行日常巡查职责,及时防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情况蔓延。一是,市场监管局对屡次发布危害社会稳定、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不良广告依照相关规定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二是巡查中,有所涉及公共场所广告违规设置的严格按照条令条例查处,定期对城区内的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特别是新的商业圈,从源头上规范设置,严格审批,建立长效的监督体系。三是衔接各街道社区共同宣传,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对辖区内开办创业的广告经营户采取集中开会,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从设置广告的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杜绝涉及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广告产生。
(六)建立户外广告设置台帐。区城管局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建立了台帐管理,对各个广告的设置单位、规模、资质及设置类型等,进行了详细的登记。今年将进一步对台帐进行梳理和完善,对设置时间进行定期检查,超过设置时间未办理延期的,及时通知设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设置。
(七)畅通大众举报投诉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区城管局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分别向大众公开了“区市政110”(72805110)及“数字城管”(12319)投诉电话,畅通市民的投诉渠道,此外,我局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建设管理中来,与“涪风论坛”、“涪陵发布”等区主流媒体进行联动,时刻关注市民对户外广告及城市管理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与沟通,及时在线解答市民的疑问,接到投诉及时现勘处理,线下与市民沟通,接受市民监督。
感谢长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同时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此复函已经简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吴兴华;联系电话:023-7280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