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俊杰、许冬梅、胥泽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第六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提升的建议》(第122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心,我们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研究落实,现就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指导扶持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
我区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20年,在原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涪委农办〔2020〕6号)。联席会议由区农业农村委为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一是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支持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三是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开展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五是研究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增强政策性保障
为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合作社培育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构建合作社支持政策保障体系。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2020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涪陵区加强政策支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在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二是大力促进扶持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用好用活土地利用政策,按照国家、市级有关规定,完善设施用地标准,制定相应申报程序;落实农业用电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业生产和加工用电的单位,按照合作社申报、乡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委资格审查、供电部门审批用电的程序,保障合作社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推动农业金融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力度。三是加大项目投入支持力度。2021年,我区实施示范合作社项目15个,投入财政资金111.5万元;全区实施合作社股权化改革项目10个,涉及脱贫户680户,财政补助资金1056万元;合作社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个,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四是推动落实合作社金融信贷政策。涪陵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2021年,全区先后印发了《涪陵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措施》、《关于“三融贷”金融业务工作开展的补充通知》等文件,为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金融政策支撑。2021年区财政设立“三融贷”信贷风险补偿金3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200万元,全年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三融贷”61笔、总金额6618万元,为8户贷款主体贴息约41.5万元,切实缓解了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同时,建行涪陵分行、重庆农商行涪陵分行等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涪陵产业发展实际,相继开发了“榨菜贷”等专项信贷产品,为农民合作社贷款提供了方便,更有利于农民合作社业务的扩大与产业发展。五是构建合作社服务平台。区农业农村委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政企联动,打造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的合作平台。目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已经与全区100余家农民合作社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
三、精心组织发展,培育壮大主体
为培育和壮大农民合作社主体,一是依托产业,发展壮大合作社队伍。出台《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和规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榨菜、蔬菜、水果、中药材和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合作社设立登记、组织架构、管理运行的法律规定,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或销售龙头企业、专业大户、营销经纪人、村组干部、农资供应组织、基层农技人员等牵头办社。截至2021年,全区依法登记农民合作社1184家,其中新型股份合作社44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40家;合作社成员达179772户,其中农民成员178925户,占全区家庭承包农户数的63.29%。二是探索创新,推进合作社股份联合改革。结合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优选榨菜、中药材两大优势主导产业组建股份合作社,2019年新发展股份合作社255个,其中榨菜股份合作社197个,中药材股份合作社26个,其他合作社32个,吸纳社员23930户,其中吸纳有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建卡贫困户6065户。推行“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社+贫困户”带贫惠贫模式,建立了“保底分红+财政投入资金股权化分红+农户务工收入+盈余二次分红”的分配机制。其中,26家中药材合作社与太极集团和合作社成员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同时构建起贫困户合作社务工、股份保底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195家榨菜股份合作社与榨菜龙头企业签订“保护价收购+订单生产”协议,实现“一个保护价,两份保证金,一条利益链”的现代榨菜产业经营机制,“两金一链”利益联结机制已经被重庆市推选为2021年度全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成为全国32个入选案例之一和重庆市唯一入选案例。为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由涪陵榨菜集团、重庆振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其他5家榨菜龙头企业发起组建了涪陵榨菜产业联合体,通过订单、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构建“涪陵榨菜产业化联合体+基地+农户”的新型利益链接机制,目前已经吸纳涪陵、梁平、垫江、丰都、武隆5个区县近50个农民合作社加入。三是拓展功能,促进合作社服务作用发挥。针对农村劳动力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大力推动合作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目前有42家合作社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53个,2020和2021年在9个乡镇街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已经完成验收,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正常开展中。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总面积约10万亩,以“财政补助+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共投入约94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约315万元;项目实施受益农户约9.8万人左右,为农户节约开支约638万元;服务组织实现农机收入约905.86万元,利润187.17万元。2019年,我区辉腾、香粒、桂宇其先明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获评市级示范社。
四、加强运行监管,突出典型示范
为加强合作社内部规范运行管理,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我区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管理工作的通知》(涪乡振组办〔2019〕12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涪乡振组办〔2020〕3号),推动和规范了合作社组织架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通过健全乡镇街道合作社辅导员队伍,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和产业部门指导管理职责,建立合作社定期财务报表制度,促进合作社运行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指导,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根据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加强有关部门对合作社的监管、服务职责,指导合作社制定规范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三会”组织机构,合理配置股权,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清晰;提升合作社负责人管理规范意识,每年定期组织合作社理事长或其他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级培训,全面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2021年培训乡镇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管理人员600余人次;以农村“三变”股份合作社发展为契机,区财政局每年安排20万财政补助资金,委托区供销社联合社成立的重庆市涪陵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代账记账。三是典型示范,引领合作社健康发展。我区着力抓好合作社的典型示范,激励全区合作社有序、快速、健康发展。制定完善了《涪陵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国家、市、区县级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全区目前已累计培育区级示范社41个、市级65个、国家级18个。2021年落实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4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项目、11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项目。2018年,在首届全国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典型案例评选中,重庆海林种养友好生猪专业合作社入选“2018年度全国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庆市涪陵区睦和龙哥果品专业合作社入选“2018年度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典型十大案例”。2019年,涪陵区睦和龙哥果品专业合作社再次以“靠科技兴农创品牌强社”入选2019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四是积极开展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提升行动。2019年,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11部门全面开展了合作社调查清理工作,共清理“空壳社”668家,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自愿注销的合作社356家,通过整改规范办社的合作社312家。五是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试点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成立了分管农业副区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高位推动。试点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区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三大任务,强化规范建设、拓展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功能、加强示范引领、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出资方式、促进联合与合作、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搭建服务平台九项工作开展,对提升全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诚挚感谢你们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寄予的关心与支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此复函已经我委代富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郎安云,联系电话:023-7225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