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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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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正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人行道、路边停车收费标准等的建议》(个人提案第13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涉及民生领域收费问题的关注和关心。您的建议,我委及区城管局和区公安局都十分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繁华路段收费标准,将首两小时和两小时后的收费标准分别下调1元”的建议。我委自收到您的提案后,非常重视,积极行动,根据市上路内停车收费最新文件精神,充分考虑您和市民的建议和呼声,并结合涪陵区实际,决定对我区现行路内停车收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在去年拟定的《涪陵城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收费优化方案》(2022年版)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调整,新的收费标准将繁华路段首两小时和两小时后的收费标准各下调1元,目前该方案已上报区政府待审定。

二、关于“调整收费时段,将22:00-次日7:30的夜间收费时段调整为19:30-次日7:30”的建议。根据您的建议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委最新制定的2023年版涪陵城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将夜间收费时段由原来的22:00-次日7:30调整为20:00-次日7:00,缩短了白天收费时长,增加了夜间收费时长,收费将进一步减少。

三、关于“延长免费停车时长,将城市道路较为宽敞、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临时免费停车时间18:30-24:00调整为18:30-次日7:30”的建议。此项建议职能职责属区公安部门,从区公安局提案办理反馈的意见是:涪陵城区道路条件普遍较差,大多坡陡弯急,路面宽度不足,现有的占道临时停车位是在充分考虑夜间经济需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上进行设置的,其主要目的是方便群众临时就近停车消费或办事,而不是鼓励让车辆长时间、大面积停放。涪陵城区城市道路较为宽敞的路段大多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大、车速较快,路边长时间、大面积停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加上《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设置临时占道停车位有明确要求:“城市主干道”“不得设置临时占道停车位”,故此项建议暂不成熟。

此复函已经本委主任易先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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