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楸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进度的建议》(第1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7月,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印发《重庆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渝卫函〔2023〕489号),遴选涪陵区作为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区。我委以此次国家试点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对标中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集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展现大区大担当,提升我区卫生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让人民群众就近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3月22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常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全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审议推动试点工作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薪酬改革、运行指导、监管考核等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二、成立集团筹备建设专班
3月22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成立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常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集团建设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日常事务,要加强对医疗集团医疗资源的统筹整合,明确集团内医院功能发展定位;区医保局要以医疗集团为单元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政策;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要配合争取发展项目,落实投入责任,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要加大集团人才引进力度和建立合理流动激励机制;区人力社保局要配套完善适合集团运行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
方案印发后,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忠,副区长郑小平多次专题调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委主要领导袁鸿剑主任统筹谋划,总揽集团全面工作,对集团各项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并提出明确要求。委分管领导洪亮副主任具体牵头,加大了调度力度和频次,全面推动协调集团建设各项工作。其他委领导分别下沉专班,深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三、协同部门出台相应举措
(一)推动建立统一法人。区委编办针对集团情况,拟将委现有合署办公科级事业单位“基层卫生财务中心”更名为“涪陵区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增加牵头组织实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职责。我委已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相关材料报送区委编办。
(二)完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疗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内部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创新分配机制,自主设立体现分级诊疗要求、劳动特点和技术水平的薪酬项目。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统一管理药械采购。协调区市场监管局推动集团统一药械采购制度建设,推动实现药品耗材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实施集中采购和统一管理。牵头医院落实总药师制度,负责统筹制定与落实集团内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重大决策和具体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用药指导,强化药品供应管理和短缺药品监测应对,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四)推进医保支付改革。以医疗集团为单元,与区医保局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相关的总额预算分配方案,结合市级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分解指标和全区医疗机构运行实际,确保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合理。积极做好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预算方案,推进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张寰宇,联系电话:023-7238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