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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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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出租车司机营运行为的建议》(第161号)收悉。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落实问题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出租车行业乱象原因分析

经我委认真分析研究,导致我区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有以下三个因素:

   (一)市场供需不平衡

按照原《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涪陵区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到2012年底我区出租汽车总量就应达到1000辆。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的意见》(涪陵府发﹝2013﹞23号)精神,我区在原有648辆私营出租车的基础上,于2013年分3批向原8家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投放了230辆公营出租车,我区出租车总数才达到878辆,但此后未按照发展规划逐年进行投放,至今仍是878辆,与我区50万城市人口规模需1000辆出租车还差122辆。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不断增长,我区出租车年平均里程利用率已远远高于60% 或基于市场需要的投放标准,市场供需严重不足,市民“打车难”问题长期存在,驾驶员受利益驱动,挑客选客、打组合、定线运输、乱收费等现象也较为突出。

   (二)城市发展不均衡

涪陵几大城市片区间均有一定距离,火车南站北站位置偏远、江南城区人流量大,是出租车的主要运营区域,因此在江南城区打组合现象比较突出,乘客坐出租车出城(即驶出江南城区)或在江南城区外运营时,驾驶员普遍不愿打表计费,而是采取议价方式,出租车返回江南城区时,驾驶员为了吸引乘客坐车,又普遍采取打组合或拼车方式收取车费。

   (三)驾驶员受利益驱动

随着我区城市发展和人流量增大,出租车供需不足,市民“打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出租车驾驶员受利益驱动,逐步养成了打组合或拼车合乘的习惯。为此,我区在规范和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时,还专门对出租汽车能否打组合问题作出了解答,以规范出租车打组合的问题,但由于市场供需不平衡和运价不合理等诸多因素,出租车打组合问题至今不能得到根治。

二、出租车行业乱象整治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我委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

   (一)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督促区内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安全例会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出租汽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文明行车、礼貌待客,在营运过程中不吸烟,不聊微信,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为乘客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二)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将高笋塘商圈、高山湾交通枢纽站、实验中学、大东门、火车北站、沙溪沟火车站等纳入重点区域,根据市民出行高峰,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和车辆进行巡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依法对出租车拒载、强打组合、定线运输、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

针对我区出租车在火车北站等重点区域拒载、强打组合、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我委将持续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通过会议、宣传单、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同时加大对出租车的路面执法检查,重点在滨江路、太极大道、高山湾交通枢纽站、实验中学、大东门、火车北站、沙溪沟火车站等客流聚集区域及主要路段,通过设立临时检查点和流动巡查等方式,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车辆和驾驶员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明示从业服务注册信息、是否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是否强打组合、是否以预设目的地的方式从事定线运输、是否按规定收费等进行检查,进一步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

   (四)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4小时受理出租车投诉举报,市民乘坐出租车如遇到驾驶员拒载、强打组合、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可保留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拨打监督电话72222667投诉举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证属实后,将依法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运输委主要负责人王强余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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