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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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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媛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区级执法队伍中设置军事教官的建议》(第369号)收悉。经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涪陵区执法队伍现状

在队伍整合上,区级保留中央明确的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撤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商务、林业5支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街道)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乡镇(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构建“6+1”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在人员管理上,截止2024年6月,全区注册行政执法人员2042人,其中城市管理151人、生态环境保护70人、文化市场32人、交通运输113人、农业农村63人、应急管理64人;27个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总数440人。

二、关于在区级执法队伍中设置军事教官的可行性

(一)军事化培训确有必要。如您在提案中所写“通过正规化的军事训练,教官们帮助执法人员在应对各种复杂执法情境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配合默契、纪律严明,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将行政执法人员军事化训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更有利于提升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当前阶段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主要停留在法律知识、执法实务、文书案卷等层面,未涉及到军事化训练,培训体系存在空缺。

(二)“军事教官”岗位暂难安置。经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单位多次协商,现暂无相关依据及政策可在执法队伍中设置“军事教官”一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军事化培训。依托公安战训基地、涪陵大木乡国防动员综合训练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5天的军事化训练。现拟于今年9月组织开展第一批执法人员军事化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在执行任务时表现出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二)充分发挥现有执法人员中退伍军人示范作用。区司法局将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执法人员中的退伍军人台账,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出台相关激励措施,鼓励该类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执法培训中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三)鼓励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执法队伍。军队转业干部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政治觉悟,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在执法队伍中发挥领导作用,带动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发展。在执法队伍编制空缺时,优先考虑军队安置士兵,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岗位。

此复函已经马居军局长审签。感谢您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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